伯爵
发表于 2012-4-29 22:07:06
已经仔细阅读过了。前2天还犯错误,现在基本不了。现在易经定居下来啦。哈哈。
希希
发表于 2012-4-30 03:36:58
伯爵 发表于 2012-4-29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经仔细阅读过了。前2天还犯错误,现在基本不了。现在易经定居下来啦。哈哈。
說一套做一套,看來水區版規讀過就忘了,再回頭看看什麼叫刷屏吧!
http://gy99.org/bbs/thread-34664-1-1.html
古龙大
发表于 2012-4-30 23:19:14
知道了,我会遵守版规,不容易才进来这里,不想被删帐号
人有多大胆
发表于 2012-5-1 03:00:01
好严格的规定,不过讲规矩是好事情。支持。
小栗子
发表于 2012-5-1 13:05:02
好的论坛都应该有自己的版规,学习了
星寒飞雪
发表于 2012-5-1 13:41:21
明白,论坛建设总是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的
潇潇
发表于 2012-5-10 22:16:14
但是,回复还要限制在20字以上,这个也太多了吧
果果
发表于 2012-5-24 11:41:39
支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样论坛才会越来越好{:1_1:}
溜溜球的孤单
发表于 2012-5-29 09:47:15
支持,没有好的规章制度是不行的
我是一只小小鸟
发表于 2012-6-1 23:20:00
喜欢光影,喜欢老电影,慢慢融入这个大家庭
我是一只小小鸟
发表于 2012-6-1 23:48:35
只要真心回复就行,因为大家都不是作家
我是一只小小鸟
发表于 2012-6-3 14:59:50
看过了,应该提醒,免得扣金钱。
珍重
发表于 2012-6-4 10:43:34
非常珍惜自己的id,来之不易遵守论坛规定
路漫漫
发表于 2012-6-20 16:10:15
我会珍惜自己的账号的,一定严格遵守版规
分析工
发表于 2012-6-26 12:38:43
我也是刚注册的新会员,我会遵守论坛各项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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