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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杀戮(记录美国百年杀戮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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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10: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书简介】
       本书向读者展示了美国近一个世纪以来所有重要的杀戮事件,其中包括著名的“十二宫杀手”、“水牛比尔”、“炸弹狂人”、“辛普森杀妻案”等,有的经过数十年的时间才最终破获案件,有的经过数十年的波折之后仍然无法结案而成为悬案。其中许多案件已经被拍成电影或者改编成为小说。本书作者在写作此书的过程中查阅翻译了大量的资料,所以本书所记载的各个案件,细节描写非常出色,向读者详尽地叙述了各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同时,作者的文笔比较出色,在讲故事的同时也较好地营造出了悬疑气氛,可读性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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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14: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第一部分炸弹狂人:让我们回到男耕女织的原始时代!



  1942年5月22日,在美国芝加哥市,一位天才横空出世,他就是西奥多·卡钦斯基。原本应该在数学界扬名立万的他,最终却成为一名"美国制造"的恐怖分子。他荒废自己的天赋,放弃大好的前途,只为实现心中那个遥不可及的理想。

  1978年5月25日清晨,在芝加哥大学的停车场里,工作人员意外地发现了一个邮包。邮包被包裹得非常严密,上面贴着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纪念邮票。在邮包的收件人处,注明是伦塞勒工业学院的工程学教授,E.J.史密斯。显然,邮包被寄错了地址。这种情况虽不常见,但也没什么稀奇的。于是,邮局方面就按照寄件人的地址,将邮包打了回去。

  第二天,那件被"误递"的邮包,出现在了美国西北大学工程材料学教授,巴克利·克瑞斯的办公桌上。看着眼前的这个邮包,克瑞斯教授感到非常奇怪:我怎么就不记得曾经寄过这样一个邮包呢?再看上面的笔迹,更不对了,我写的字儿哪有这么难看哪?最令他感到疑惑的是,在邮包外包装的右下角写着这样一行小字:也许这是一枚炸弹。

  狐疑满腹的克瑞斯教授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拆吧,万一真是炸弹呢?自己还想多活几年呢!不拆吧,好奇心又实在太重。怎么办?要说这知识分子也真是够有心眼儿的,他打电话找来了校警特里·马克,让他帮着自己拆。这样一来,既可以解除自己心中的疑惑,又不必冒什么风险,可谓两全其美!

  校警特里先是小心谨慎地端详了一阵那个邮包,随后,采用了一种最野蛮的打开方式。就在邮包被撕扯开的一瞬间,爆炸竟真的发生了!随着一声巨响,克瑞斯教授的整间办公室尘土大起,硝烟弥漫。倒霉的特里左臂被炸伤,随即被送进了医院;克瑞斯教授由于躲得比较远,居然毫发无损。

  这起邮包炸弹事件引起了西北大学校方的高度关注,校方马上向美国烟酒枪械药品管理局(简称ATF)报了案。后者经过一番鉴定,认为这枚炸弹出自"家庭手工作坊"。凶手使用的是一种无烟炸药,盛装炸药的是一根长23厘米、直径25毫米的钢管,钢管两端被手工削成的木塞封死--这也是爆炸威力较小的原因所在--木塞无力承受钢管内部足够大的压力。炸弹的击发装置堪称"原始":一枚靠橡皮筋提供张力的钉子、六个普通的火柴头。当邮包被打开时,钉子被橡皮筋弹射出,击中火柴头,瞬间的摩擦力产生了足够引燃火柴头的热量,火柴头燃烧,炸弹被引爆。

  警方例行公事地给现场拍了照,询问了当事人案发时的情况,然后又找到邮包上注明的收件人,伦塞勒工业学院的史密斯教授,后者当然对此事一无所知。而警方当时的怀疑对象,无非就是几个对克瑞斯教授心怀不满的学生。经过一番明查暗访,他们都被消除了嫌疑。此案随后也就不了了之。

  1979年5月9日,第二枚炸弹炸响了,地点还是在西北大学。被害人是一个名叫约翰·哈里斯的土木工程系研究生。案发当时,哈里斯正在教室里整理自己的私人物品,突然,一个陌生的小盒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个盒子是木制的,只有普通香烟盒大小,上面甚至还贴了一枚香烟图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要不怎么说好奇害死猫呢--他拆开了那个小木头盒子。随着"轰"的一声,哈里斯顿时变成了灶王爷。

  万幸啊,这枚袖珍炸弹的威力也不是很大(顶多算是个小号的"二踢脚"),哈里斯本人除了双手被烧伤,脸部被熏黑之外,没有什么大碍。

  这枚炸弹的击发装置是由电池、钨丝、火柴头组成的,如果和一年前的那枚炸弹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的话,说明这个人的炸弹制造工艺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

  开篇先让大家听两声响,下面就要隆重介绍本案的男一号了。

  西奥多·卡钦斯基属于第二代波兰移民后裔,从小天资聪颖。在小学五年级时,他参加了一次智商测试,拿到了全校的最高分:167分。随后,他被允许跳级。

  面对着班上年龄略长于自己的新同学,卡钦斯基感到很不自在,似乎和他们之间存在代沟。从此,卡钦斯基抑郁了,整天沉默寡言,远离同学,校内校外,独来独往……这一切都令他的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夫妻二人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够让他们的孩子开朗起来,阳光起来,无忧无虑起来……但到头来都是瞎忙活一场。

  高中时代,卡钦斯基崭露锋芒,提前两年结束了高中学业。1958年秋,年仅16岁的卡钦斯基被哈佛大学数学系录取。四年后,他以全优的成绩毕业,并顺利进入密歇根州立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在攻读硕士学位的三年间,卡钦斯基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在了教书上。听起来有点矛盾,不是吗?请大家不要误会,他可不是跑到校外开黑补课班,再说人家老美也没有补课这个习惯。卡钦斯基是正儿八经被校方聘用的讲师,专门给那些和他同龄、甚至大他一两岁的本科生讲课。如果不是因为这份工作给耽误了,人家早就硕士毕业了。君若不信,请往下看。

  您说一个正常人类要想拿下博士学位,需要多长时间?两年?对于卡钦斯基来说,两年太久,只需数月!

  怎么会这么快啊?说起来还真是令人啧啧称奇。卡钦斯基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他的导师名叫乔治·皮拉尼安,这位皮老师被一道数学难题困扰了十多年。后来,他发现了卡钦斯基的数学天赋,于是乎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那道难题交到了卡钦斯基的手中。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卡钦斯基仅用去几个月的时间,就把那道难题给解决了!皮老师被惊得目瞪口呆,佩服得五体投地,再看到卡钦斯基的时候,就总有一种如见天人的感觉。很快,入学没多久的卡钦斯基就开始着手写毕业论文了--您说牛不牛?

  校方的答辩委员会在收到卡钦斯基的毕业论文后,所有的委员会成员集体被雷了一遍。

  论文当中的一些内容,那些老教授们竟然完全看不懂!随后,他们全都加入了皮老师的行列,对卡钦斯基的赞赏钦佩之情,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更有如密西西比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委员会当中有一位名叫麦克斯韦·瑞德的老教授,他曾对卡钦斯基的论文有过如下感叹:举国上下,能理解甚至欣赏此文者,不过十到十二人吧。

  卡钦斯基被捕之后,当年的那位皮老师曾无限惋惜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卡钦斯基,曾经不仅仅是个天才。

  获得博士学位后,卡钦斯基应导师的邀请,留校做了一段时间的研究工作。此时的他,在学术上可谓光芒万丈,前途不可限量;但在生活中,他却依然保持着那种孤僻的性格,对于一切社交场合唯恐避之不及。在密歇根州立大学学习生活了近五年的时光,他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1967年秋,年仅25岁的卡钦斯基,被赫赫有名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聘为助理教授(地位介于教授和讲师之间)。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梦寐以求的职位,然而,卡钦斯基绝不是普通人。他仅在那里停留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于1969年的夏天辞职离去,没有任何理由。

  失业后的卡钦斯基回到家乡,和父母住在一起,过起了宅男生活。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又扮演起了苦行僧的角色,漫无目的地游走四方。1971年,在父母和哥哥的资助下,他在蒙大拿州一个偏僻的山区买了一小块地;自己伐木盖了一间小房,从此过上了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的"幸福生活"。

  如果他愿意就这样生活下去,做一个现代隐士,也没什么不好。闲极无聊时,还可以学学梭罗,写本书啥的。但那样的话,也就不是卡钦斯基了,他有更加远大的人生追求。

  由于手头比较拮据,卡钦斯基的一切生活用度也只能靠山吃山了--也许,这正是他想要的生活吧。到了后来,由于"发动运动"需要经费,他便开始外出找点零活儿干,赚点小钱;此外,他的父母也经常会在经济上对他给予资助。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钱,他才得以实施自己所谓的"炸弹运动"。

  对卡钦斯基稍有了解的人,都一定会知道他的绰号--Unabomber--这是美国联邦调查局在立案调查时给他起的代号。中文对这个单词的习惯翻译是"大学炸弹客",其实这个译名并不全面,因为卡钦斯基不仅往大学校园里寄炸弹,还给航空公司寄过两回。Unabomber就是由University&AirlineBomber构成的合成词,如果照字面翻译的话,应该是"大学及航空公司炸弹客"。说起来有点拗口哈?

  1979年5月9日,一架从芝加哥飞往华盛顿特区的波音727客机,在起飞15分钟后紧急迫降。据机组人员回忆:当飞机爬升到三万五千五百英尺的高空时,突然从行李舱里传来一声闷响,紧接着,浓烟四起。整架飞机随即陷入一片恐慌,机长被迫进行紧急迫降。

  在美国,威胁航空安全属于联邦重罪,联邦调查局(简称FBI)对此类案子具有调查司法权。在飞机安全迫降后不久,一队FBI特工就进入了飞机的行李舱。在那里,他们找到了浓烟的源头,一个航空邮包。随后,这个邮包被立即送进了FBI的实验室。拆弹专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邮包--不出所料,果真是一枚邮包炸弹!设计者非常巧妙地把一个普通的家用气压计改装成了高度测量仪,当飞机爬升到三万五千五百英尺的高空时,炸弹上的电路就会自动连接,随即引爆炸弹。

  这枚炸弹的击发装置设计巧妙,"美中不足"的是,炸弹本身做得很不合格。由于密封不严,盛装炸药的钢管内部根本没有产生足够的压力,所以,才会有那一声闷响;否则的话,就应该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响了。

  此案引起了联邦调查局的高度关注,大规模的明查暗访工作随即展开。在此期间,联邦特工们怀疑这个,怀疑那个,好一通乱怀疑;结果呢,一无所获。

  为了便于继续跟进此案,联邦调查局专门成立了一个名为"UNABOM"的专案组(Unabomber由此得名);美国政府更是悬赏一百万美金缉拿真凶。

  返回头,我们再来谈谈卡钦斯基。

  或许已经有朋友产生疑惑了:这个卡钦斯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没事儿他总鼓捣炸弹干什么呢?其实,在这一系列恐怖袭击的背后,自有卡钦斯基的一番"道理"。

  在卡钦斯基眼中,工业革命以后的人类社会进入了一种倒退;人们的生活随之变得机器化、程序化,人们变得越来越依附于机器,受限于机器,生活的意义尽失。他之所以要发动这场"炸弹运动",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借此唤醒沉睡中的人们,大家携起手来摧毁现代社会的工业体系,共同回归到原始状态……

  您听听,这不是痴人说梦吗?况且,他老人家一直都是默默地往外寄炸弹,人们除了把他当成恐怖分子外,谁会想到这么多啊?

  好了,下面我们还是回到炸弹的话题上吧。

  1982年5月初,一件从美国中西部杨百翰大学寄出的邮包,被送到了它的目的地,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问题来了:邮包上注明的收件人菲舍尔教授,已于两年前离开,现在在范德比尔特大学任教(美国南部种族问题最为严重的一所大学,导致其学术水平不断下降)。菲舍尔教授的一位前同事,非常热心地把这个邮包转送到了他在范德比尔特大学的办公室。

  说句唯心点的话,这位菲舍尔教授也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当时他恰巧不在,到波多黎各讲学去了,他的私人秘书珍妮特就替他打开了那个邮包。伴随着一声巨响,数十颗小钢珠飞射出来,无情地打在了珍妮特的脸上、手臂上。一个可人儿就这样被毁了容,真是造孽啊!

  其实,卡钦斯基的袭击目标并不是那位菲舍尔教授,珍妮特的被毁容更是他始料未及的。这次袭击所采用的手法,和六年前西北大学克瑞斯被袭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卡钦斯基在邮包上贴的是已经使用过的邮票,邮资也不足。这样一来,邮局方面自然就会把邮包按寄件人地址,把它"打回"到杨百翰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勒罗伊·伍德的手中--他,才是卡钦斯基想要袭击的目标。没想到,这样一个邮包竟然阴差阳错,被辗转送到了菲舍尔教授的办公室里,而菲舍尔本人又恰巧不在!无怪乎珍妮特小姐在知道事件的经过以后痛哭失声:神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联邦调查局"UNABOM"专案组成员,在这枚邮包炸弹里找到了一个新的线索。在盛装炸药的钢管内,凶手写下了两个英文大写字母"FC"。可问题是,谁也说不准这个"FC"到底是何寓意。考虑到这枚炸弹原定的袭击目标--勒罗伊·伍德教授所从事的专业领域,联邦特工们最后得出的解释是:"FC"是"FuckComputers"的首字母缩写,可以翻译成"去他妈的电脑"或是"该死的电脑"。

  在这个错误理解的前提下,专案组还是得出了一条正确的结论:他们要追捕的这名炸弹狂人,是一个行为偏执的中年男子;智商高于常人,接受过良好教育,对现代科学技术怀有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仇视。

  那么"FC"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它是"FreedomClub"的简写,意为"自由社团"。卡钦斯基故意留下这个线索的目的,就是为了迷惑警方,以此向世人表明: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也是有组织的人!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点小聪明弄巧成拙,不但没有起到迷惑的作用,反而使警方对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卡钦斯基给自己虚构出来的组织起名为"FreedomUnion"(自由联盟),简写之后也就是"FU",那你说联邦特工们会想到什么呢?总该不会是一句骂大街的话吧?

  1985年5月15日,时隔三年之后,卡钦斯基再战江湖。这次袭击的目标,是他的原单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案发当天上午,美国空军上尉,伯克利分校在读研究生约翰·豪瑟尔,在微机室里发现了一个厚厚的活页记事簿。在他翻开那个记事簿的刹那间,爆炸发生了。这是卡钦斯基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一枚炸弹。豪瑟尔的四根手指被炸断,左眼被炸伤,中枢神经严重受损。在炸弹爆炸的那一瞬间,大量"填充物"飞射而出,包括铁钉、平头钉和铅弹。豪瑟尔腕部动脉被割破,顿时鲜血迸溅。

  这枚土造炸弹,不但彻底炸碎了豪瑟尔成为宇航员的梦想,更使他在正值盛年之时提早退役,含恨终生。

  在随后的十年中,卡钦斯基一共寄出了八枚邮包炸弹,共造成三人死亡,五人重伤。

  从1995年5月份开始,卡钦斯基停止了自己一手发动的,持续了17年的"炸弹运动",转而搞起了文字工作。他把自己多年以来实施恐怖袭击的"理论依据"加以梳理,写出了一篇题为《工业社会及其未来》的论文,洋洋洒洒三万五千言。这,就是后来为人们熟知的"炸弹客宣言"。

  在把自己的得意之作寄给报社之前,卡钦斯基还没忘了随信附上一句威胁:此论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逐字逐句不加删改地在报纸上登载;你要是听话,我就停止恐怖袭击,你要是不听话,后果自负!

  当时美国比较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新闻单位,比如《纽约时报》啊,《华盛顿邮报》啊,都收到了卡钦斯基寄来的论文。收到是收到了,可是他们就像手里捧个刺猬一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听话"照发吧,这可是司法部牵头追查的案子,自己哪敢轻举妄动啊!万一要是引起社会恐慌,那罪过可就大了;可要是"不听话",万一他真的再弄出几声响儿,你说这事儿算谁的?最后,几家新闻单位一合计:这事儿啊,还是让司法部来定吧!

  美国司法部对这个问题的反应倒是挺干脆的:"听话",照发。

  那位问了:美国司法部这么做,就不怕引起公众恐慌吗?不怕!没有什么比那一声轰响更吓人的了;况且,和此前一系列反社会的恐怖袭击相比,这篇论文充其量是反科技进步的。美国司法部此举还有一个最主要的目的: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炸弹客"的思想观点,写作风格;以此发动全体公民,共同寻找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炸弹客"--毕竟,还有一百万美金的悬赏呢!

  1995年9月19日--这是卡钦斯基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经过美国司法部的点头同意,《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原文刊登了卡钦斯基的《工业社会及其未来》。

  卡钦斯基当时使用的是一台老式的手动打字机;为了强调论文内容的重要性,通篇使用大写字母拼写;文中所有出现第一人称叙述的地方,都使用"我们"或"自由社团"作为主语--很明显,卡钦斯基还在继续制造迷雾。在这篇三万五千言的论文中,居然找不出一处单词拼写错误或是语法误用的情况。

  由于原文过长,行文也比较啰唆,咱们这里就看几句话,了解一下卡钦斯基想要表达的基本意思就行了。

  在论文的开头部分,卡钦斯基直抒胸臆:工业革命及其带来的后果,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一场灾难。在论文的结束部分,他以预言的形式再次重申观点:工业技术体系在未来的变革,将最终剥夺人类的自由。最后,他呼吁广大民众:革命吧!一起来抵制科学技术的进步。

  怎么样,都看明白了吧?如果还不明白,那我就再说通俗点:卡钦斯基号召大家伙儿把各自家里的汽车、电话、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统统砸个稀巴烂,然后和他携手并肩,共同回到男耕女织的美好年代。

  其实,卡钦斯基在论文当中提出的观点,并没有太多的新意。在他之前,欧洲社会曾出现过很多持有类似观点的理论家,如德国哲学家赫伯特·马修斯,法国社会学家雅科·埃吕尔,捷克斯洛伐克社会活动家弗莱德·伯曼……只不过,"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些前辈都只是搞搞理论,而卡钦斯基却是一个重"实践"轻理论的"实干家"。

  《工业社会及其未来》被媒体刊登以后,引起了一位关键人物的关注:她就是卡钦斯基的嫂子,琳达。这里我们需要补充交代一句:卡钦斯基有一个大他七岁的哥哥,戴维。

  尽管琳达从来没有和这个小叔子见过面,但凭借丈夫以前的描述和女人的直觉,她在看完论文后立刻就怀疑上了他。

  戴维在听完妻子的怀疑后不以为然,在他眼中,弟弟或许是个性情古怪的家伙,但也不至于成为恐怖分子。在琳达的一再催促下,戴维翻箱倒柜,找出了弟弟在多年以前写给他的家书。

  后来,这些家书为他换回一百万美金--好一个"家书抵万金"哪!

  戴维把"炸弹客宣言"和自己弟弟的书信反复对照,感觉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相似。虽不敢完全肯定,但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那个宣言是出自弟弟之手。

  既然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那么另外的百分之五十就需要小心查证了。在琳达的热情支持下,戴维雇佣了一位私家侦探,开始对自己的亲弟弟进行暗访。此后,他又把收集来的情报交给一位华盛顿律师,由后者负责分析整理(当然,这也是要花钱的)。待一切准备就绪后,这对夫妻又经历了一番"痛苦的挣扎",才把材料上交美国联邦调查局。

  戴维在事后曾有过这样的自白:"我当时感觉糟糕透了,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幸亏我们做了正确的事情,才使更多的人免遭伤害。感谢上帝,让我们做出了那个决定。"

  对于戴维告发自己胞弟这件事,外界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说,他做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能够大义灭亲,实属不易;也有人说,他无非就是惦记那一百万美金,才会那么义无反顾……如此这般,不一而足。总而言之,见仁见智吧。

  起初,戴维的告发材料并没有引起联邦调查局的关注。直到次年元月,戴维的委托律师私下里找到一名专案组成员,双方在进行了一个中午的面谈后,那份材料才正式进入警方的视线。

  半个月后,整个专案组的调查重心全部转移到了卡钦斯基的头上。两个月后,卡钦斯基在自己的小木屋里被联邦特工逮捕,从而结束了将近十八年的"猫鼠游戏"。

  1996年4月,联邦法院正式以谋杀罪,非法运输、邮寄、使用炸弹罪起诉卡钦斯基。首次开庭日期定在1997年11月12日。

  摆在他面前的,似乎只有一种选择:以精神错乱为由,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卡钦斯基拒绝采用这种有辱人格的方式进行辩护。律师只好尊重他的意见,但也暗中做好了打算:在庭审的过程中,闭口不谈精神错乱的问题;等到陪审团认定他有罪的时候(这个应该没有疑问),再以此为理由,作为避免死刑判决的王牌。

  可惜,律师的意图过于明显,被卡钦斯基察觉到了。

  1998年1月5日,当天的庭审刚刚开始,卡钦斯基就向法官提出了撤换代理律师的请求,庭审被迫中断。法官经过慎重考虑,驳回了这一请求。

  1998年1月7日,卡钦斯基在监狱中企图用内衣勒死自己,未遂。

  1998年1月8日,卡钦斯基要求自己为自己辩护,再次被法官驳回。

  1998年1月22日,卡钦斯基主动认罪,庭审结束。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最郁闷的就属卡钦斯基的代理律师了:前期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工作,结果一个字儿都没用上,卡钦斯基甚至都没给他们发言的机会。另一方面,就此次庭审而言,联邦调查局的所有调查取证工作也等于白干了--由始至终,一件物证也没有呈上法庭。

  由于卡钦斯基主动认罪,最后只被轻判一个终身监禁,但终身不得保释。随后,他被转押至科罗拉多州联邦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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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十二宫杀:我要成名!



  Zodiac,表示西方占星学所描述的,太阳在天球上经过黄道的十二个区域,也就是黄道十二宫。我国的十二生肖,也可以用这个单词表示。然而,在美国上个世纪的60年代末,伴随着一个连环杀手的横空出世,这个单词的含义被大大扩充了。

  1968年12月20日夜,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瓦列霍东部,莱克赫尔曼路的一个僻静之所,两个年轻人正在车里燃烧着激情。他们分别是16岁的贝蒂·詹森和17岁的大卫·法拉第。

  以下描述出自美国加州警方罪案专家的案情还原:

  当晚23点15分左右,公路上驶来一辆汽车,在他们附近缓缓停了下来。从车内走出一个持枪男子,勒令他们下车。大卫·法拉第刚刚步出车门,凶手就开枪了,子弹近距离击中大卫的头部。枪声响过,贝蒂·詹森情知大事不好,撒腿就跑。在跑出大约28英尺(约8.4米)远的时候,杀手对着贝蒂的后背连开5枪,贝蒂当场身亡。大卫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也停止了呼吸。

  警方在案发现场共找到十枚弹壳,根据验尸报告显示:击中大卫头部的那颗子弹是从其左耳后上方打入的,子弹并未贯穿,使得大卫的右脸颊鼓起一个大包。根据被害人伤口周围残留的大量火药粉末可以断定:当时枪口距离其头部非常之近--甚至是顶着头部开的枪。根据另一被害人贝蒂的死亡地点可以断定,凶手的枪法十分了得。

  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杀人动机、没有嫌疑犯……警方一筹莫展。

  案发前大约1个小时左右,就在这条路上,还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生死追逐。

  当时,比尔·克劳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出来兜风,把车就停在了贝蒂和大卫后来遇害的地方。他们刚刚把车停好,一辆白色的雪弗兰轿车就从他们的身旁疾驶而过,在前方不远处慢慢刹闸,然后开始往回倒车。比尔·克劳事后心有余悸地对警方说,当时一看到那辆车停下来,自己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让他感到头皮一阵阵发炸。他马上调转车头,向反方向驶去;而白色的雪弗兰也跟着调转了车头,在后面紧追不舍。可能是杀手的驾驶技术或车况不如比尔吧,在一个十字路口处,杀手终于被甩掉了。

  另有两名捕猎者事后向警方报告:当夜他们看见一辆白色的雪弗兰汽车,停在莱克赫尔曼路的一个弯道上。他们走近时,并没有发现车内有人。

  1969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加州北部本尼西亚,蓝石泉高尔夫球场。此处距离上一案发地不足四英里。

  22岁的单身妈妈达琳·伊丽莎白·凡瑞和他的男朋友,19岁的迈克尔·任纳特·玛吉奥在此幽会。一辆车悄悄靠近,停在了他们的车后,将其退路堵死。据迈克尔事后的描述,从车里下来的那个人,举止做派都很像一个警察,手中拿着一把高亮手电向他们车内照射,使他们无法看清这个人的面孔。当这个人走到车的左侧时,突然拔枪,对准车内连开五枪。

  杀手开完枪转身就要离开,这时,车内传出了被害人迈克尔的呻吟声。杀手立刻返回,又开了四枪:一枪打飞,一枪击中迈克尔,两枪击中达琳。

  案发几分钟后,三个年轻人途经此地,发现了奄奄一息的被害人,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刚到现场的时候,两名受害人均有呼吸;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达琳死去;迈克尔经抢救得以生还。他向警方描述的杀手是个身材魁梧的白种男人,身高大约5英尺8英寸(约1.77米),体重大约195磅(约176斤),五官相貌不详。

  7月5日凌晨12点40分,案发后大约半小时左右,瓦列霍警察局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该男子声称自己刚刚在蓝石泉高尔夫球场枪杀两人;同时他还声称自己对六个半月前的贝蒂·詹森、大卫·法拉第枪击案负责。以下为警方的电话记录:

  "我要报告一起双重谋杀案。如果你们向东一英里,在通往公园的哥伦布大道的主干道上,你们会找到那两个孩子,他们死在一辆棕色的汽车里。他们是被9毫米口径的鲁格尔(德国造半自动手枪)射杀的。去年我杀了那两个孩子。再见。"

  警方后来调查到,该匿名电话是在距离警局仅隔几个街区的一处投币电话亭打来的。

  1969年8月1日,星期五。SanFranciscoExaminer,SanFranciscoChronicle,VallejoTimesHerald,三家报业集团分别收到了一封内容基本相同的信件,写信人声称对以上两起枪击案负责。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写信人还详细描述了两起案件的案发经过。警方在后来承认,该信件中确实提到了一些外界媒体并不知晓的案件细节。另外,在每封信的结尾处,分别列出三组内容不同的神秘符号。写信人要求三家报业集团必须在当天下午,头版头条全文刊载他的信件,否则,他将在本周末继续杀戮,随意射杀十二人(好嚣张啊!);信的署名处画着一个符号--一个被十字穿过的圆环。

  该信件一经刊载,社会各界都积极参与到破译神秘符号的工作中去。

  1969年8月4日,SanFranciscoExaminer报业集团收到了第二封来信。信的开头处这样写道:亲爱的编辑,我是佐蒂亚克(Zodiac)……信中,这位自称Zodiac的人再次提到了案发时一些不为外界所知的细节,并声称,他的真实身份就隐藏在第一封信中的那些神秘符号里。

  Zodiac的信件被媒体公布以后,旧金山警方协同美国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海军情报处,共同试图去破译信中的神秘符号;然而,真正的高手在民间。家住美国旧金山南区的哈顿夫妇,只用了两天左右的时间就将其破译成功(最后的18个符号未能被破译)。在得到了密码专家的一致认定后,于8月9日见诸报端。破译内容如下:

  我喜欢杀人,因为这比在森林里射杀动物有趣得多,因为人是最危险的动物。杀人会带给我如此兴奋的体验,甚至胜过和姑娘做爱;而杀人最好的一面体现在:当我死去,我会在天堂重生,那些被我杀死的人就会变成我的奴隶。我不会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因为那样你们就会妨碍甚至阻止我,我死后的EBEORIETEMETHHPITI。

  由于神秘符号当中包含了如"天堂"、"重生"之类的信息,很多犯罪心理学专家纷纷猜测凶手应该信奉某种邪教;"杀人会带给我如此兴奋的体验,甚至胜过和姑娘做爱"这句话被警方认定为:凶手应该是和大多数连环杀手一样,欠缺和女性正常交往的能力。

  凶手曾在第一封信中威胁道:如果周五当天下午不在头版刊登他的信件,他将在周末大开杀戒。而实际上,这封信在得到警方的批准后,直到星期天才在报上刊载。而整个周末,在旧金山地区也并未发生任何凶案。但是,这句威胁也把整个旧金山的警察全都折腾得够呛:个个都是一级戒备、荷枪实弹、如临大敌。而那个周末的洛杉矶街头,也少了平日的喧嚣。一时之间,青年人不敢外出约会了,有些人甚至连街都不敢上了--一句话,人人自危。但,也有不怕邪的,比如下面这对大学生。

  草长莺飞九月天(9月27日),在加州的纳帕郡(美国橄榄油生产中心),一对大学情侣正偎依在美丽的白瑞帕湖畔,彼此倾诉衷肠。他们是22岁的塞西莉亚·安·谢泼德和20岁的布莱恩·卡尔文·哈特内尔。他们似乎没有任何顾及,自由地徜徉在爱的海洋里,的确是一对爱情猛士。

  不速之客从天而降。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身材魁伟,手持半自动手枪的男人向他们逼近了。这个人身着风衣,胸前还有一个黄色醒目的Zodiac符号;他的头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手工缝制的面罩,眼、鼻、口部位都有开口,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墨镜--仅凭这套行头,就足够吓人的了,何况来人手中还拿着一把枪。

  那个风衣男子自称是一名越狱逃犯,杀死了警卫,从蒙大拿州的迪奥戈基监狱里逃了出来(迪奥戈基监狱在科罗拉多州);现在他需要钱、汽车,以供他跑路,他准备跑路到墨西哥。两个学生被吓得体如筛糠,绝对地服从,完全地配合。

  在接过钱(76美分)和汽车钥匙后,那个男子又和两个学生闲谈了一会儿,主要是布莱恩问,风衣男子回答。当布莱恩"意识"到这不过就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时,也就不那么害怕了。讨好似的、关切地询问布莱恩的一些情况,并对其遭遇报以深深的同情。布莱恩试图以此来拉近一下感情,以免对方对他们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如果换作我们,相信也会这么做的。

  风衣男子看了看表,说道:"嗯,时间差不多了。"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晒衣绳,让塞西莉亚把布莱恩捆起来。布莱恩一听就急了,但在黑洞洞的枪口下,他又能怎么办呢?布莱恩被捆好了,风衣男子亲自走过来捆绑塞西莉亚。布莱恩注意到,当风衣男子的手碰到女友的身体时,他的手开始颤抖。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布莱恩心中叫苦不迭,以为自己和女朋友不得不在这里露宿一夜了呢--如果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风衣男子将塞西莉亚捆好后,语气平淡地说道:"我打算用刀捅死你们。"

  这对大学情侣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天真!布莱恩大声喊道:"先杀我吧!我胆子小,不敢看到她被刀捅!"

  "那好吧!"

  布莱恩当时是趴在地上,风衣男子在他的后背连扎了六刀;随后,他又对惊恐万分的塞西莉亚开始下刀。由于塞西莉亚是背朝下,面朝上,所以她的伤口就十分恐怖了,她全身上下一共被扎了二十六刀。后来的法医鉴定表明,这二十六刀,几乎刀刀都扎到了底。

  风衣男子并没有开走他们的汽车,而是拿出一只黑色的记号笔,在他们的车体上画了一个Zodiac符号,并在符号下面写上了前两宗命案的地址和日期。然后,他才转身离去。

  风衣男子并不知道,当时这两位大学生都没有死。只不过他们都非常聪明,强忍着,没有呻吟、没有喊叫--直到他离开。

  他们的呼救声唤来了一对荡舟垂钓的父子,二人弃舟登岸,见状急忙报警。那年头也没有手机大哥大这类的通讯工具,那对父子是一路狂奔了两英里后才报上案;而该地区又没有医院,只好从附近地区最近的一家医院调来了救护车;那辆救护车跑一个来回就花了近两个小时!塞西莉亚终因抢救不及时、伤重不治,于两天后身亡;布莱恩逃过此劫。(唉!为什么不找一个离医院近的地方谈恋爱呢?)

  案发当晚7点40分,纳帕郡警察局值班警员大卫·斯莱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电话记录如下:

  "我要报告一起谋杀案--不,是双重谋杀案。他们就在公园总部以北两英里处。他们在一辆白色的大众卡曼几亚车里。"

  "你在什么位置?"

  "我就是凶手。"

  电话没被挂断,但显然,凶手已经跑掉了,听筒里传出过往车辆的轰鸣声……

  警方追踪到了那个投币电话亭,并在话筒上提取出犯罪嫌疑人的掌纹和指纹;但是,和联邦调查局数据中心的上百万个记录都对不上号。

  1969年10月11日,出租车司机保罗·斯丁(时年29岁),在联合广场拉了一位客人。这个人声称要去旧金山北部的富人巷--凯利大街。

  车子开到目的地后,该名乘客对准保罗的太阳穴开了一枪,随后掠走了他身上的钱包和车钥匙,临走时又用刀子小心翼翼地割下一大块保罗身上所穿的衬衫。

  有三个年轻人在距离案发地点不远处的一个二楼窗口处,目击了这起凶杀。他们马上拨打了911报警电话,并对凶手外貌进行了一番描述:白种男人,年龄介于25岁到30岁之间,平头,身高一米八左右,身材魁梧;身穿风衣,深色裤子。警方随即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行动。但不知何故,911报案中心的调度员将白种男人说成了黑种男人,以至于有两个警察看见了一个衣着外貌十分相像的人,却把他放过去了--因为他是个白人。

  1969年10月14日,SanFranciscoChronicle收到了来自Zodiac的第三封信,信封中还夹着一块出租车司机保罗被鲜血染红的衬衫碎片。他在信中称对该起案件负责--有血衣为证。Zodiac在信中嘲弄了警方的无能,并在信中暗示,自己将对学校的校车下手。

  "我想,也许在某一天的早晨,我会去血洗一辆校车。只需要把前轮胎打爆,然后就可以采用点射的方式,射杀从里面跑出来的每一个学生。"

  旧金山警方唯恐此信内容一经公布会引起全民恐慌,一方面命令报社严禁刊载,另一方面,给每所学校的校车都配备了持枪警卫,要求各单位警车在特定时间内,重点关注校车途经的各条线路,甚至,还增派了直升机巡航……

  中国有句老话: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美国也同样适用。这条被警方要求"一般人不能告诉"的消息,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好家伙,整个旧金山真的沸腾了:每天有数千名学生家长亲自开车接送子女上学放学;每天游行请愿示威抗议的民众也不在少数。如果说在此之前,Zodiac可以被称作是连环杀手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一名恐怖分子了。

  旧金山成了恐怖之都。满大街的警察,满大街的联邦特工。事情闹到了这个份儿上,虽然没有赶上什么换届选举,但是政府部门的相关官员们总得出来表个态吧?于是,一个个官僚粉墨登场了。他们或是安抚民众,或是面目铁青、金刚怒目、攥紧拳头、咬牙切齿,表示出定将凶徒缉拿归案的决心。最牛的一位老哥,是时任加州检察总长的托马斯·林奇,人家面对台下的记者也没废话,直接敦促Zodiac主动投案自首。

  1969年10月22日,一通电话打到了奥克兰警察局。该男子声称自己就是Zodiac,他向警方要求,在吉米·杜巴的电视脱口秀节目中,给自己安排一场"现场直播",并要求,现场必须有美国著名的大律师--贝利或者拜利,至少一人到场。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电视直播的当天,很多美国民众都早早地守在电视机前,手捧爆米花,喝着百威啤酒,等着看这出"大戏"。

  节目按时播出,大律师拜利到场。在Zodiac的电话打进来之前,主持人和大律师先是一通胡侃。突然,主持人表情一变,说电话已经接进来了。

  该男子在电话中声称,自己的真名叫山姆,并且要求和拜利律师在达利城相见。律师答应了他的要求,但那位自称山姆的人却迟迟未到。他确实很难赴约,因为,警方很快就追踪到了电话的源头--纳帕州立医院,再具体点--精神病院部。

  连精神病人都跑出来起哄了,Zodiac,你的知名度何止"妇孺皆知"啊!

  1969年11月8日、9日,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先后收到两封来自Zodiac发来的信件。第一封信写着340个密码符号;第二封信长达七页,信中还夹着出租车司机保罗的衬衫布片。在第二封信中,Zodiac声称,在枪击完保罗之后,自己曾被警察拦下,盘问了近三分钟;他还在信中附上了一张自己手绘的、被他称之为"死亡机器"的炸弹草图,想用此炸毁一些较大的目标,比如说--公交车。

  1969年12月20日,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迈尔文·拜利--就是两个月前被一精神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人--收到了来自Zodiac的一张贺卡;这是一张令人恐惧的贺卡,因为里面还夹着一块保罗的血衣布片--以此来证明他的身份!真是让我们正常人看完狂晕不止。Zodiac在贺卡里这样深情地写道:

  亲爱的迈尔文,

  我是Zodiac,我祝你圣诞节快乐!我想求您一件事,请帮助我。我不可能向别人求助,因为我身上的某个东西不允许我那样做……请帮帮我,我不能控制自己多久了……

  Zodiac在这封信中的表现,完全像是一个委屈无助的小孩子,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啊,说白了也很简单:像他这样的连环杀手,每逢节假日的时候情绪就会异常的低落;原因很简单,他们都很孤独;而这种孤独,会在别人都喜气洋洋的情况下被无限放大,他们会因此而消沉、沮丧、甚至哭泣。杀手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再变态的杀手也有权利去疲惫……

  此后三个月,Zodiac消失得无影无踪。

  1970年3月22日,星期天。当天晚上,23岁的凯瑟琳·琼斯太太(当时已怀有8个月身孕),自己驾车回娘家。在汽车的后座上还有一个胖娃娃--那是她10个月大的女儿。

  当她把车开到132号高速公路上时,后面出现了一辆车,不断地对她鸣笛,示意她停车。因为这段公路比较僻静,所以凯瑟琳没敢停车,而是一直把车开到了一处加油站附近时才停了下来。后面的车里下来一个人,大概30岁上下,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衣着整洁,胡子也刮得很干净。"我当时感觉他像个军人,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那个男子对凯瑟琳说,她汽车的一个后轮胎松动了,要帮她紧一紧。毕竟是在荒郊野外,凯瑟琳没有下车,任由那个男人拿着工具帮她"修车"。不一会儿,男人站起身来,对凯瑟琳说修好了,然后就自顾自地回到自己的车里,驾车离开了。凯瑟琳也发动起了车子,开出去没20英尺(六米左右),刚刚被"紧"过的那个轮胎便整个掉了下来滚出去很远。

  前面那辆车开得并不远,司机通过反光镜看到了,更确切地说,是正如他所预料的一样,总之,他是一切尽在掌握。他缓缓地倒车回来,主动要求把凯瑟琳送到前面不远处的加油站。凯瑟琳同意了,抱着女儿上了那个陌生男人的车。

  陌生男人又下了车,很细心地帮凯瑟琳把车钥匙拔了下来,微笑着,放在了仪表盘上。

  汽车发动了,陌生男子脸上的微笑,也消失了。

  离前面的加油站越来越近了--到了--汽车加速了--过去了。

  一开始,由于凯瑟琳对这个男人的第一印象很好,她甚至都没有质问那个男人为什么没有停车。但随后路过第二家加油站时,他也没有停车,凯瑟琳心里开始发慌了,这才仗着胆子问他为什么不停车。陌生男人的回答是:"这家不行。"

  汽车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行驶,车内一片死寂。凯瑟琳觉得很有必要和这个男人"套套磁",缓和一下恐怖气氛。

  "你经常这样在路上帮助别人吧?"

  "在我终结他们的生命后,他们就再也不需要任何帮助了。"

  "……"

  "我想把你的孩子从车窗扔出去。"

  "……"

  "你已经知道了吧--我要杀了你。"

  凯瑟琳已经完全吓坏了,感到浑身虚脱。那个男人在说话的时候甚至嘴唇都不需要动,声音冷漠、低沉,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凯瑟琳抱紧怀中的孩子,恐惧的情绪渐渐被求生的欲望所覆盖。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处,陌生男子减速慢行,凯瑟琳抓住机会,立刻抱着女儿跳车而逃!

  凯瑟琳一路狂奔。穿过一片田地,她看见前面有一条干涸的灌溉沟。凯瑟琳把女儿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躲在了沟底。她能看到晃动的手电光线和那个男人的喊叫--"你回来呀!你回来呀!"

  凯瑟琳感到一阵暴寒。

  这时,公路上又开过来一辆车,凯瑟琳隐约听见另一个声音喊道:怎么啦?

  没人回答,手电光束消失了,随后是汽车疾速行驶的声音。啊,这个世界清静了。凯瑟琳抱着孩子走了出来,她看见公路边上停着一辆大卡车。这次,她说什么也不上陌生人的车了;直到卡车司机叫醒了车内熟睡的老婆,凯瑟琳这才迟疑着上了车。好心的卡车司机将她送到了最近的一家小警局。

  警局里只有一名老警员,听完凯瑟琳的报案,例行公事地让她填写报案表格。凯瑟琳心慌意乱,边写边不时抬头环顾这家小警局--突然,她看见了墙上的一张通缉令,通缉令上画的那个男子正是刚刚要杀自己的那个人!

  "哦买嘎!就是他!"

  随后发生的事情有点让人哭笑不得。老警员一听,大名鼎鼎的Zodiac居然就在自己的片区里活动,着实吓得不轻。他居然对凯瑟琳说:你不能待在这儿,那个家伙随时都有可能闯进来把咱们一起解决掉!说完,他拿出钥匙,开车把凯瑟琳送到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店主早就睡着了,老警员"咣咣咣咣"好一顿砸门,就好像Zodiac真的马上会到一样,把气氛搞得紧张异常。凯瑟琳只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时不时东张西望环顾一下四周。

  坐在咖啡馆漆黑的大堂里(老警员不让开灯),那位有失体面的老警员才想起来联系公路巡警,通报情况。警方后来在另外一条公路上找到了凯瑟琳的车,已被焚烧。

  此后,Zodiac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凯瑟琳也"有幸"成了唯一一个有惊有险没受伤的目击者--最后的目击者。

  1970年4月20日,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收到Zodiac寄来的第九封信,其中还包含13个密码符号,至今未被破译。信中附有炸弹草图一张,声称自己计划要炸校车。在信的末尾处,Zodiac还暗示自己已经杀了十个人了。而美国官方认定的数据是:Zodiac四次作案,七人遭袭,五人死亡。

  1970年4月28日,第十封信;这封信其实是一张贺卡。他在贺卡的背面威胁警方,如果不让报社刊登其在八天前写的,关于炸校车的信件原文,那么他就真的要动手了。他还要求所有上街的人都必须佩戴Zodiac标志。

  1970年6月26日,第十一封信。Zodiac声称自己已经愤怒了--因为街上居然没有一个行人佩戴Zodiac标志--简直太不给我面子了!他还声称自己已经采取了"报复"行动:使用一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打死了一个行人,信中未附作案详情。后经证实,信中所提案件并非Zodiac所为,警方当时已经抓到了凶手。毕竟Zodiac不是出家人,诳语还是打得的。

  在第十一封信中,Zodiac还附上了一张飞利浦66地图。他在地图上用Zodiac标志圈出了一个区域,并注有一句隐语:istobesettoMag.N。警方猜测他这是在暗示炸弹的安置地点。而后来证实,其在地图上圈出的地点,竟然是美国海军一处无线电台发射站。这一发现再次验证了警方之前的猜测:此人和美国海军大有渊源。甚至还有人大胆地猜测:Zodiac时常会消失几个月,是不是在这段时间里,他随军出海了呢?

  1970年7月24日,Zodiac在寄给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的第十二封信中,承认自己在四个月前绑架挟持过凯瑟琳·琼斯,并详细描述了被害人的汽车被焚烧的过程。

  该起绑架案被诸多媒体报道过,但焚车这一细节却只在案发当地的一家小报上刊登过。两天后,即7月26日,Zodiac再次寄信。信中Zodiac巧妙地改写了吉尔伯特·萨利文的音乐剧《米卡多》中的歌曲《我有一张小名单》。他描写了自己将会如何收集并折磨他的奴隶。在信中他还画了一个巨大的Zodiac符号,并标注了一行暗语"=13,SFPD=",意指被他杀死的人数。信的最后,还有一句提示警方的附言:第十一封信中附上的地图,"涉及弧度"。

  11年后,一位Zodiac案的研究者,贾雷斯·佩恩发现:将一个弧度角覆盖在那张地图上,可以指示出Zodiac的两处作案地点。

  1970年10月5日,在沉寂了两个多月以后,Zodiac发出了第十四封信(是一张明信片)。这封信的特殊之处在于:所有的字都是用从报纸、杂志上剪下来的单词拼接成的。共拼了两段话,一段正贴,一段反着贴。Zodiac吹嘘、叫嚣道:我是不可战胜的!

  1970年10月27日,第十五封信。这次是一张万圣节的卡通明信片,封面是一个穿着南瓜裙跳舞的骷髅。Zodiac暗示要使用手枪射杀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的记者鲍尔·艾弗里(他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追逐报道此案)。随后,受到生命威胁的鲍尔得到了警方的特许,可以随身配枪。有点滑稽搞怪的是:该报社负责报道Zodiac案的所有工作人员,此后都在胸前佩戴上了这样一个标志:我不是鲍尔·艾弗里。

  这张明信片及其内容刊登在了万圣节当日的头版头条位置上,一时之间,再度掀起轩然大波,采访鲍尔的记者不断。

  几天后,鲍尔再次收到一封信件,从笔迹及叙述的语气上看不像Zodiac本人所写。写信人敦促鲍尔,尽快调查一下1966年10月30日大学生切莉被害案与Zodiac案的相似性。

  下面,我再带领大家回溯到1966年,万圣节前夜的那一天。

  1966年10月30日,晚9点。就读于理沃塞德城市大学(该大学位于洛杉矶东南60英里处)的切莉·琼·贝茨走出图书馆,准备开车回家--这是她生前最后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也从此永远地走出了人们的视野。

  切莉一夜未归,她的父亲以为女儿是在万圣节前夜和好朋友疯玩去了,所以并不是十分焦急。但他还是忍不住拿起电话,和切莉的好友逐一联系了一下。电话打得越多,老贝茨的心里就越没底--切莉没有和任何一位好友在一起。

  1966年10月31日清晨,理沃塞德城市大学的一位园丁,在图书馆停车场附近的一条僻静的小道上,发现了切莉的尸体。后经法医检验:切莉全身中十一刀;其中,胸部三刀、背部一刀,另有七刀全部扎在脖子上,致使整个颈部几乎断掉,似乎凶手想要把她的头颅切下来。

  从现场采集的证据显示,案发当时发生过激烈的打斗。切莉的双手、双臂上有多处自卫性创伤;在她的指甲缝里,找到了大量的皮肤纤维(看来歹徒当时也被挠得不轻);现场还找到一块Timex男士腕表,7英寸长的表带被生生扯断;手表指针停在了12点23分的位置上。

  警方在查阅图书馆的出入记录后发现:当夜,至少在9点之前(周日9点闭馆),切莉都是没有离开的。那么,从现场找到的那块手表所指示的时间又怎么解释呢?难道切莉9点出来,和凶手闲聊了3个多小时?或是,呃,打斗了3个多小时?警方还发现,切莉的汽车被人动过手脚--用于打火的电线圈被刀具割断。

  这的确是一起令人头疼的案子,没有杀人动机、没有目击证人。切莉的钱包完好无损,里面还有几十美分的现金(当然了,除了小混混,谁会在学生身上打主意呢?);切莉本人也没有遭到过性侵犯的迹象;此案一直悬而未决。

  1966年11月29日,理沃塞德城市大学和当地的一家报社--理沃塞德创业报,分别收到了一封内容完全相同的信件。写信人声称对切莉被杀案负责。信的标题是"自白";这封信以威胁的口吻开头:"她(切莉)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受害人。"又以威胁的口吻结束:"姑娘们小心了--我现在正在跟踪你们。"

  从信中对切莉被害经过的描述,警方知道这个写信人也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怎么说呢?他在信中把切莉描写成了"一只小羔羊",自己轻而易举地骗取了她的信任--这有可能,又轻而易举地杀掉了她--这显然是在胡说八道。但信中也确实提到了一些只有警方才知道的内情,如:切莉汽车的电线圈被割断。

  整封信都是使用手提式打字机打出来的,只在信封的收信人地址栏上留下了墨迹。

  收到信件的第二天,理沃塞德警察局将此案正式上报美国联邦调查局;但后者并未对此案展开大规模调查。

  1966年12月,理沃塞德图书馆的一名清洁工在清理桌椅时,在一张折叠桌的背面,发现了一首诗歌,标题是《厌倦了生亦不愿死》。记者鲍尔在调查此案与Zodiac案的相似性时发现,这首诗歌的语调和Zodiac的叙事口吻非常相像;而加州最顶尖的文件鉴别专家谢伍德·默瑞尔则一口咬定:这首诗歌就是Zodiac本人所写!

  在切莉被害的六个月后,1967年4月30日,理沃塞德警察局、理沃塞德创业报,以及切莉的父亲都收到了凶手寄来的信件。三封信的内容基本相同,作者通篇使用大写字母。三封信均付了多余的邮资,而后来Zodiac寄出的信件均有多付邮资的习惯。警方认为,像Zodiac这样的连环杀手,是不太可能在这一细节上模仿别人的。由此一些人更加确信,切莉被杀案也是出自Zodiac之手。信的内容非常简短:

  贝茨必须死

  还会有更多人步其后尘

  三封信都是这个内容,只不过在切莉的父亲收到的那封信中,凶手没有直接写切莉的姓氏,而是用"她"来代替;此外,这封信没有落款。其他两封信都有相同的落款,是一个像字母Z,又像数字2的符号。

  1971年3月17日,《洛杉矶时报》收到了Zodiac的第16封信。Zodiac在信的开头二次强调:我是不可战胜的!在信的正文部分,Zodiac称自己对1966年的切莉被杀案负责。他还不无炫耀地这样写道:他们(警方)仅能找到我所做的最明睁眼露的案子,我在那个地区作的案子还有很多。在信的结尾处,他又解释,之所以把这封信寄给《洛杉矶时报》,是因为他相信该报社不会像其他报社一样,把他的信件刊登在末版的位置上。

  1971年3月22日,记者鲍尔收到了Zodiac寄来的第二张明信片。明信片的内容也是采用粘贴的方法,将报纸上剪下来的一些单词拼凑而成。内容如下:

  SierraClub歇尔拉俱乐部

  SoughtVictim12搜寻第12名受害者

  peekthroughthepines透过松树窥视

  passLakeTahoearea经过塔霍湖区域

  roundinthesnow在雪地周围

  案件回顾:1970年9月6日,25岁的护士多娜·赖斯下夜班后失踪;事后,曾有一男子打电话给多娜的房东和领导,说她的家人病了,多娜回去探望,由他代为请假。但很快,多娜的家人就向警方证实:根本没有这回事儿!

  很明显的,Zodiac在明信片中提到的地区,应该就是埋藏多娜尸体的所在。但洛杉矶警方在一番搜寻过后,一无所获。

  此后,Zodiac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近3年。而在1974年"重出江湖"的他,却显得有些"不务正业"了。

  人是需要别人的关注的,连环杀手也不例外。在沉寂了近3年后,Zodiac可能是感觉到了那种被人遗忘后所带来的孤独的冷,所以呢,他又开始给媒体写信了。

  1974年,从年初到年中,半年多的时间里,Zodiac先后三次寄信给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所有信件均是从旧金山海湾地区寄出的。只不过,这时的Zodiac给人的感觉,不再像三年前那样杀气腾腾了,倒像是一个苛刻的艺术及媒体评论人,一个热心的市民。

  1974年1月29日,第18封信。

  "《驱魔人》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喜剧。"他还在信中摘抄了一段歌剧《米卡多》的台词;最后,他还没忘了玩一下恐怖威胁:"如果我在贵报上看不到这封信,我会做出一些令你们不愉快的事情。你们知道的,我说到做到。"信的末尾他留了一句让人恐怖的暗语:Me-37SFPD-0。如果按照前几次的推断,那么,这句暗语就可以理解为:我,已经杀了37个人了。

  好了,我们暂且将另两封信搁在一边,先讨论一下Zodiac的心态问题。

  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地以威胁的手段要求报社刊登他的信件呢?让我们以常人的心态来考量一下吧。简单点说,Zodiac无外乎是为了博取知名度,吸引公众的眼球,想要长时间地扬名立万,想要向世人证明:美国杀手如云,但真正的"江湖一哥"还要数我Zodiac;又道是:"情况人人有,不露是高手"--有几个犯了案却没被抓到的?又有几个犯了案没被抓到还敢于这么"得瑟"的?唯有我,Zodiac,我就是那个TheOne,TheOnly!我Zodiac就是要这么嚣张紧紧地,试问你们警方能怎地!

  晚辈在此引用罗素前辈的那句名言:世人皆势利。你Zodiac这么牛,那么牛,看来也逃不出一个"俗"字啊!

  1974年5月8日,第19封信。

  这封信的署名与以往不同--"一个市民"。尽管没有署名,但无论是从字迹上看,还是从叙述的语气上看,这绝对也是出自Zodiac之手。好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信的内容吧:

  先生们--我对你们的低级趣味和你们对公众的冷漠感到震惊。这一点可以体现在你们为电影《荒蛮之地》进行的夸大的广告宣传上:"在1959年,大多数人都在消磨时光。凯特和霍利却在杀人。"鉴于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你们这种颂扬谋杀的做法是糟糕的(更不消说颂扬暴力是毫无可取之处的),你们为什么不能对公众表示出一些同情心,砍掉那个广告呢?

  一个市民

  1974年7月8日,第20封信。

  在这封信中,Zodiac要打倒一个人,他要把这个人打到"地狱洞眼儿"里去。这个人,就是SanFranciscoChronicle报业集团的专栏作家,马克·斯匹利内。Zodiac在信中抨击马克的傲慢无礼、自视高人一等,要求报社砍掉其专栏。由于马克写作时一直都使用笔名--"马克公爵",因此,Zodiac在信的结尾处这样写道:"既然那位公爵可以匿名写文章,我也可以。"署名为"红色幽灵(因愤怒而红色)"。

  其实,作为一名反对女权主义者,马克公爵多年来曾不断地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嘲讽、辱骂,甚至威胁,他都能够做到平心静气、笑看风云,也算是一"牛人"了;但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真的很不同。马克·斯匹利内在收到信的第一时间宣布辞职,隐退夏威夷。大家可知道,美国的旧金山距离夏威夷有3846公里!好家伙,一封信就能把人吓得跑出7000多里地,都快赶上孙大圣的筋斗云了!确实很有"力度"啊。

  相信马克公爵在离开的时候,心中一定很不是滋味,无数次地咏叹道: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而Zodiac也一定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微笑地低声吟唱: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

  此后,Zodiac再次沉寂,长达4年。

  最后的来信,1978年4月24日。

  亲爱的编辑,

  我是Zodiac,我回来了……事实上,我从未离开过……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电影。谁会扮演我呢?现在一切尽在我掌握。

  你忠诚的,

  --猜猜看

  2002年,美国洛杉矶警局DNA实验室从Zodiac所发信件的信封封口处,成功提取到了其DNA样品,并据此绘制出DNA图谱。这一天,恰逢Zodiac最后一桩罪案--出租车司机保罗遇害的33周年纪念日(10月11日);

  2004年,美国洛杉矶警方将此案档案冻结,列为冷案;

  2007年,同名电影《Zodiac》在美国上映。

  迄今为止,美国警方已经先后排查了超过2500名嫌疑犯,没有人为此遭到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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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22: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第三部分 快乐的黑寡妇



  在自然界当中,黑寡妇是指一类有剧毒的蜘蛛种群,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澳大利亚红背蜘蛛。在每次完成交配后,雌性红背蜘蛛就会毫不留情地吃掉自己的雄性配偶,为孕育虫卵积蓄营养。这种做法看似残忍,但毕竟是出于一种本能的需要,属于自然界当中的生存法则。在人类社会当中,也有这样一类群体,她们被称作黑寡妇。顾名思义,她们就是那些谋杀亲夫的已婚女性。那么,她们又是出于怎样的原因,怎样的目的,怎样的需要呢?

  南希·黑索,一生只爱两样东西--小资杂志和西梅干。这似乎是一对很奇怪的组合,恐怕只有南希自己才知道这两样东西对她来说有多么重要。她曾无数次地一边大口嚼着西梅干,手捧小资杂志,一边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一个身披铠甲的白马骑士从天而降,和自己一见钟情,然后带她去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两个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想着想着,南希总会无比陶醉地痴笑起来。即便是在警方正式拘捕她那天,她也在痴痴地笑;警方在审讯她的时候,她还在痴痴地笑;法官判她终身监禁时,她仍在痴痴地笑……如果您觉得南希是一位闺中待嫁N年的老姑娘的话,那您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她一生先后嫁过五次!花痴归花痴,嫁人归嫁人,对于南希来说,这两者间没有什么直接必然联系。难怪媒体给她起了这样一个绰号--快乐的黑寡妇。

  南希·黑索一生改过五次姓氏--这是因为她总共嫁过五个男人,分别在美国的阿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北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和俄克拉何马州。这五任丈夫当中的后四任,都不幸死在了"任上",因为他们都吃过南希为他们特制的比萨饼。"黑寡妇"因此而得名。但南希·黑索又和美国司法史上其他的诸多"黑寡妇"们有很大不同:她不仅仅只对丈夫下手。

  从1927年到1954年间,南希·黑索先后至少杀害了十一人,包括她的后四任丈夫,两个女儿,两个妹妹,一个外孙,第三任婆婆,还有就是,她的亲娘……这些被害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她的至亲家人,真是令世人感慨万千,欷歔不已:唉,这个女人啊不寻常!

  1905年11月4日,南希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蓝山,家中共有兄妹五人,她排行在二。南希的童年过得很不开心,因为她也有一个混账父亲。为什么要加个"也"呢?因为在美国司法史上出现的众多连环杀手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拥有一个与之类似的父亲。我这么说,可绝对没有为那些连环杀手找辙、鸣不平的意思。我们中国有句家教的古训,叫做"棍棒底下出孝子",如果家长的管束稍严厉一些,孩子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变成连环杀手,那还得了啊?那中国还不满大街地跑连环杀手啊?所以呢,我在这里只是提出美国变态连环杀手的一点共性,仅此而已。

  由于家庭生活比较困顿,雇不起帮工,南希的父亲经常会把这五个年纪尚幼的孩子赶进地里干活。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南希兄妹五人都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往往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断断续续地读了些书。从五岁开始,南希就干起了劈木柴、除野草,甚至犁地这样的重体力活儿。劳动之余,兄妹间偶尔也会嬉戏打闹,可一旦被父亲发现了,定会招致大声痛斥。南希的母亲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嫁给了这么一个穷困潦倒的暴君,除了给他生孩子,再就是一天到晚的手脚不闲。天黑以后,如果他家的灯还是亮着的,那么,一定是母亲带着几个孩子在打扫卫生;灯灭了,并不是家人休息了,而是因为活儿都干完了。

  这是家庭吗?恐怕监狱也不至于如此吧!

  南希晚年的时候,曾在监狱里接受过美国知名杂志《生活》的采访。在那次采访中,南希将自己早年的一系列罪行都归咎于她的家庭,还有就是发生在她七岁那年的一次"车祸"。

  1912年,七岁的南希跟随家人去南阿拉巴马州的乡下看望亲戚。途中,由于火车突然刹车,强大的惯性把南希甩出了座位,头部重重地磕在了火车的一条铁制栅栏上。此后多年,南希都饱受头痛、昏厥、呕吐和情绪沮丧之苦。

  长期的病痛和监狱不如的家庭生活,使得年幼的南希学会了幻想。没事儿的时候,她就会偷偷阅读母亲的浪漫杂志,看着上面的一对对金童玉女,幻想着自己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儿--譬如和某个白马王子你侬我侬地慢慢变老。但是,她也只能去幻想这些了,因为她的父亲严格管束她们姐妹四人的穿着打扮,怎么朴素怎么来,怎么寒碜怎么来;不仅如此,她的父亲还严禁她们出席舞会或是其他有可能认识"白马王子"的社交场合。

  在如此变态的家长制管束下,南希的早早出嫁,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1921年,16岁的南希第一次出嫁(怎么这么别扭?),夫君是她在麻绳厂一起打工的工友,查理·布莱格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完婚,前后仅用了四个多月时间--一切只因南希太想摆脱她的家庭了。然而,新组建的家庭也幸福不到哪儿去!南希的婆婆寡居多年,性情古怪,尤其觉得这个儿媳甚不称心。您想啊,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哪有不发生矛盾的?更不用说南希的婆婆没事儿还找碴儿呢。那个时候,涉世不深的南希只能选择"习惯性忍耐"--那是她在娘家练就的"看家本领"。现实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你越是忍耐,你所遭受的责难就越是会变本加厉。而自己丈夫的出轨行为,更是令南希的苦闷生活雪上加霜。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南希开始酗酒、吸烟,脾气也开始暴戾起来--但这和日后那个令人闻名丧胆的"黑寡妇"还相去甚远。在南希从苦命人变成"黑寡妇"的过程中,究竟还发生过哪些令她不堪的往事,我们就无从知晓了。但是,我们知道这个时候的南希也变坏了,她开始混迹于廉价酒吧,整天和一些滥酒鬼打情骂俏,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魅力不减。但我相信,在那放荡的笑声背后,南希的内心依然是冰冷无助的。

  1927年年初的一天,南希的两个女儿死于食物中毒。尽管当地医生在验尸后证实这只是一起意外,但查理还是从南希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令他汗毛倒竖的冷酷和凶残。葬礼过后,查理旋即带上大女儿梅尔维娜逃之夭夭,抛下她,抛下尚在襁褓中的小女儿,也抛下了他的母亲。

  一年后的夏天,查理回来了。除了他们的大女儿,查理还带回来一个离异携子的女人。南希狂怒不止,马上提出离婚,查理欣然同意。离婚后,南希带着两个女儿回了娘家。

  回到家乡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南希渐渐走出了婚姻的阴影。为了躲避父亲的呵斥,她跑到蓝山外的一家纺织厂打工,把两个女儿交给母亲照看。这时的南希,充其量也只有23岁,她又开始重新憧憬起美好的未来。

  毕竟不再是当年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姑娘了,作为一个离过异,曾有过四个女儿的成熟女人,南希现在对婚姻的态度务实了很多。什么白马王子、铁甲骑士,统统都是骗人的!此时的她,每每翻开报纸杂志,更多的是去关注征婚广告专栏。也就是通过这种途径,南希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来自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的罗伯特·弗兰克·哈雷尔森。

  罗伯特是一名在工厂做工的普通工人,身材高大,相貌不俗;在南希眼中,他简直就是克拉克·盖博①!从南希寄出的第一封信开始,两个人就开始了鸿雁传书。工人阶级出身,并且在有生之年一直都是工人阶级的罗伯特,在这一时期甚至还操刀为南希写下了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情诗;而南希呢,也向对方展现了自己的拿手好戏--做蛋糕(未加砒霜的那种,正常人类可以放心食用);就这样,两个人的感情日笃,终于在1929年"红莺鸣绿树,对燕舞繁花",从此过上了一段短暂的幸福生活。

  当蜜月期渐行渐远,生活慢慢归于真实以后,罗伯特终于暴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滥酒鬼;此外,他还曾因暴力殴斗而蹲过大牢--虽说他们俩都属于"有故事的人",但罗伯特在婚前隐瞒的故事也忒多了点吧?就这样,南希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再一次在现实中被摔了个粉粉碎。那个时候,警察经常会登门告诉南希:你的丈夫又喝多了,在大街上吵吵嚷嚷,已被我们拘捕,请你尽快去警局领人吧!

  每一次,当南希架着摇摇晃晃的丈夫离开警局,步行回家的时候,她甚至不敢去看路人的目光,那种羞辱的感觉就如同她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面对这一切,南希还是像八年前那样,选择了忍耐。结果呢,还是像八年前那样,她的忍耐也再次使她置于更加不堪的境地。

  在南希无限度的忍耐下,罗伯特对于家庭的不负责任开始变本加厉,从原来的醉酒后在外闹事,发展到后来的醉酒后在家发威--毫无缘由地殴打南希,毫无缘由地大声呵斥南希的两个小女儿……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段如此不幸的婚姻仍然持续了16年之久。

  忍耐归忍耐,此时的南希也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要知道,能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手的人,一旦发起威来,那可就不单单是打人骂人那么简单了。

  时光荏苒,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南希的两个女儿先后都出嫁了。1943年,南希的大女儿梅尔维娜为她生下了一个小外孙,取名罗伯特。一年多以后,梅尔维娜再次怀孕,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泯灭人性的杀戮,就要从梅尔维娜的二次生产说起。

  1945年2月的一天,梅尔维娜临盆难产,整个生产过程持续了数小时。惶恐不安的梅尔维娜叫自己的丈夫把母亲南希接了过来。整个晚上,南希一直坐在女儿的床头,不停地给她喂水,帮她拭去额头上的汗珠,不停地为她打气。当婴儿终于降生时,全家人都长舒了一口气,南希甚至还象征性地和女儿来了个拥抱。

  短暂的欢乐过后,梅尔维娜的丈夫就倒在了病房的沙发上睡着了;梅尔维娜也是精疲力竭,在乙醚②的麻醉作用下,有点昏昏沉沉。恍惚间,她好像是做了一场十分恐怖的"噩梦":她"梦见"她的母亲南希手持一根帽针,对准小婴儿的头部缓缓地刺了进去……当梅尔维娜再苏醒过来时,她的丈夫痛苦地告诉她: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

  梅尔维娜的精神几近崩溃,发了疯似的连声追问自己的孩子是怎么死的。可就连医生也是连连摇头,说不清道不明,总之,死了个不明不白,稀里糊涂。数天后,梅尔维娜对自己的丈夫和妹妹弗罗琳述说了自己"梦见"的那一幕。虽然两个人对梅尔维娜的话将信将疑,但他们也确实在孩子出生前、死亡后,看见了在南希的手中不停摆弄的那根帽针。

  这件事情后来不了了之,而梅尔维娜和丈夫的关系也日趋冷淡,两个月后劳燕分飞。

  独自抚养小罗伯特的梅尔维娜感到身心俱疲,发自内心地,想再找到一个温馨的港湾、一个她可以依靠的臂膀。她开始与一个军人交往,没想到此事竟遭到了南希的疯狂阻挠,母女俩简直吵翻了天。伤心欲绝的梅尔维娜决定回父亲那儿住上一阵儿。不知道是出于何种考虑,她竟然没有带上自己的儿子--把小罗伯特留给母亲南希照顾。

  既然梅尔维娜始终坚信是母亲杀死了她的小女儿,那么她怎么就不担心母亲会杀死她的小儿子呢?也许是疏忽了吧?总之,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1945年7月7日,小罗伯特离奇死亡。医生诊断得出的死因是"不明原因的窒息"导致的死亡。留给梅尔维娜的,只有500美元的保险公司赔付,和无穷无尽的悔恨。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二战结束。此后的一两个月里,美国各地纷纷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既为了庆祝胜利,更为了迎接凯旋的英雄儿女。在欢庆的人群里,就有南希的第二任丈夫,罗伯特的身影。

  一个月后,也就是1945年的9月15日,罗伯特又一次在欢庆胜利的狂欢中喝多了。当晚,他强奸了南希。

  有读者可能要问了:他们不是两口子吗?怎么还出了强奸一说啦?

  这我可要批评您了:你个法律小白!婚内强奸也是强奸哪!强奸的法律定义是这个样子地: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犯罪行为。套用蒋公介石的话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人无分男女,符合上述条件的,统统地算!

  如果换成一般家庭主妇,这可能也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毕竟夫妻在一起生活了16年了。可问题是:南希是一般的家庭主妇吗?

  可能是婚后16年的积怨使然吧,也有可能是南希内心深处的杀戮本性使然吧,总之,她没有让罗伯特再看到第三天的太阳--因为在第二天晚上,她就把含有砒霜的鼠药撒进了罗伯特的威士忌酒瓶里。

  少了王干娘,难道还不下药了?

  第二任丈夫不幸"误服"鼠药,死于非命后,南希心情苦闷,因而决定出去旅旅游。

  下一站:加州。

  此时已过不惑之年的南希,仍然没有放弃心中对于美好爱情的渴望。在北加州的莱克星顿,她通过当地报纸上的征婚专栏,认识了自己的第三任丈夫,阿列·兰宁。两个人见面一聊,居然发现彼此还是老乡--阿列的童年是在阿拉巴马州度过的。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反正双方也都老大不小了,差不多就行了呗。于是,在他们见面后的第三天,南希就"梅开三度"又一春了(后面还有"四度"、"五度")。但是这次婚姻,依然很不幸福。

  阿列的脾气禀性和南希的第二任丈夫十分相像:一样的嗜酒如命,一样的性格暴躁,而且呢,还比罗伯特多出一样--花心。而南希呢?也绝不是当年那个受气的小媳妇了,一旦阿列敢对她发脾气,一旦阿列喝醉了酒,南希都会悄无声息地打包走人。短则几天,长则数月,无影无踪。有时,她还会十分搞笑地给阿列留下一张便条,上面只写两个字:走了。连主语都懒得填上。

  尽管南希和第三任丈夫的关系十分冷淡,但在邻居们眼中,南希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好妻子。如果有人问起她的不定期出走,南希总会耐心地解释自己是去照顾阿列的老母亲了,或是回阿拉巴马老家探望身患癌症的妹妹了……南希在家的时候,院子里经常会挂满清洗一新、散发着柠檬香气的衣物;窗台上也经常会摆上一盘刚刚烘烤完的苹果派;此外,南希还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每次礼拜,她肯定是第一个到达教堂的那个人。所有这一切都看在了邻居们的眼里,慢慢地,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这个勤劳、善良、虔诚、充满爱心的南希了。加之阿列本人在当地的名声不佳,人们由此越发觉得南希是个好女人。以至于后来,阿列因"心脏衰竭"突然离世后,上百人自发地出席了他的葬礼--善良的人们试图以这种方式从精神上给南希以支持,而不是为了凭吊死者。

  1950年2月的一天清晨,阿列猝然离世。医生的检查结果表明,他是死于心脏衰竭。可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他的心脏衰竭呢?鉴于阿列在本地的名声太臭,似乎没有人关心过这个问题--像他这样的人,不是过度饮酒,就是过度纵欲呗,反正不能是什么好事儿!您听听,人都被害死了,还要背上骂名。哎哟,这位阿列先生可真是比窦娥还冤哪!

  阿列死后,其房产的继承权归其妹妹所有。但是,就在他死后的第八周,一场大火把房子烧了个干干净净。南希"幸运地"躲过了这一劫;同样幸运的,还有她家最为贵重的家产--电视机。南希对外界的解释是,由于电视机出了一些故障,于是她开着车,打算去修理电视,就此躲过了这场火灾,人机平安。

  由于房产被毁时,其产权还暂时未落到阿列妹妹的名下,因此,保险公司理所当然地把房屋赔付金交给了南希。还没有从丈夫猝死的阴霾中走出的南希,神情黯然地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手里接过了支票。可一转身的工夫,她就跑进了最近的一家银行,将支票全额兑现,从此在北加州的土地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里我们还需要交代一个细节:在南希离开莱克星顿之前,她的第三任婆婆,也就是阿列的老母亲,在睡梦中也猝然离世。此后,南希又去探望了她身患癌症的妹妹,多菲。南希在那里小住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她离开之前,多菲同样在睡梦中猝然离世。

  靠着从保险公司诈骗来的房屋保险金,南希也终于过上了经济宽裕的幸福生活。带着亡夫家里那台"出了一些故障的"电视机,她一溜风地跑到了堪萨斯州。在那里,她加入了一个名曰"钻石社交"的俱乐部。听名称似乎那是一个有钱人扎堆的地方,其实不然,那是一个为中老年人提供婚介服务的民间机构,就相当于我国各地的"鹊桥会所"。该俱乐部每年的会费是15美元,会员所享受的服务是定期收到一些异性单身人士的个人资料,供他们彼此选择。也正是在那里,南希遇到了自己的第四任老公,理查德·莫顿。这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这是一个远离酒精的人,这更是一个喜欢金屋藏娇的人--当然,最后这个秘密要等到两个人结婚以后才能揭开。

  1952年10月,南希"梅开四度",嫁给了这位经商多年,退休在家的莫顿先生。在婚后的蜜月期里,两个人好得那简直就跟一个人儿似的,莫顿还经常会给南希一些惊喜:有的时候是一些时髦的服装,有的时候是一些漂亮的小饰物。虽然不值什么钱,但这毕竟是爱人的一番心意啊!南希似乎终于找到了她理想中的幸福生活。

  且慢,不要高兴得太早,还有更多的"惊喜"在等着她呢。

  婚后第二个月,莫顿向南希坦白:自己早已经破产了!不光是一文不名,而且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南希在失望之余也原谅了莫顿,拿出自己那些不干不净的私房钱帮助他渡过难关。

  婚后第三个月,莫顿的行踪开始诡秘起来。南希在一番内查外调后终于发现:自己这个已经破了产的老公,居然还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老猴崽子,闲心不小啊!而且用的还是老娘辛辛苦苦杀人放火骗来的钱!我容易吗我?!

  有道是:天堂有路儿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就在莫顿的奸情被南希发现后不久,他的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只不过,在这期间发生的一个小插曲,稍稍延迟了莫顿的死期。

  1953年新年过后,南希收到了来自家乡的电报,上面简略地写了两条消息:南希的父亲去世了,她的母亲要来她这里住上一阵。对于第一条消息,南希无动于衷,她巴不得自己的亲爹早点死呢!可惜啊,那么变态的一个人,死晚啦!对于第二条消息,南希就有点措手不及了。因为在那个时候,她正准备伺机对自己的第四任丈夫下手呢!怎么办?南希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先放一放再说--有账不怕算嘛。

  在南希的母亲,那个可怜的老女人来到堪萨斯不久,一件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太令人难以置信,南希才得以在当时逃过了人们的怀疑:她亲手毒死了她的母亲!!!

  在南希东窗事发后,人们对于她谋杀亲娘的犯罪动机作出了种种猜测:有的说,是因为那个可怜的女人发现了自己女儿的"秘密";还有的说,是因为南希觊觎母亲的财产。而当事人南希呢,则一直闭口不谈此事。在法庭上,她更是一口否认,坚称绝无此事。不管怎么说,南希那个可怜的母亲是死了,也是死于"食物中毒"。

  三个月后,莫顿"追随"他的丈母娘于地下,死因相同。至此,南希已经四度出阁,在后三次婚姻中,她都严格履行了结婚时的誓言--直到死亡把他们分开。

  对于南希来说,杀人这种事儿早已是驾轻就熟了。秉承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案原则,南希选择了俄克拉何马州作为自己的下一个落脚点。在那里,她找到了自己先前的一位笔友情人,塞缪尔·德士。

  塞缪尔·德士绝对称得上是一个绝世好男人:不吸烟,不喝酒,不好色,性情随和,勤俭持家,身体健康,相貌英俊,热爱生活,笃信上帝……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给他做出的评价。但是,德士集这些优点于一身,在南希看来就十分的不舒服了:怎么居然有这么沉闷乏味的人儿啊?!尽管如此,南希还是嫁给了他,因为她压根就没打算要陪他到地老天荒。

  1953年6月,就是南希毒死前夫不到两个月后,她又匆匆地和塞缪尔·德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三个月后,德士先生出现了类似流感的症状,不到一周的时间,整个人瘦了将近15斤。最后,还是德士的家庭医生把他送进了医院。院方的诊断结果表明,德士先生的整个消化系统,尤其是胃部,受到了严重的感染,必须长期住院观察。就这样,塞缪尔·德士在医院里度过了他人生最后的23天,出院之日,也就是他的死期。

  1953年10月5日,德士出院。当晚,南希为他"特制"了一杯香浓的咖啡,还有一份烤猪肉。德士在享用完这顿最后晚餐后,撒手人寰。

  德士的突然死亡引起了其主治大夫的怀疑,后者对塞缪尔进行了尸检。结果,在被害人的体内发现了大量的砒霜残留。南希随即被警方逮捕。

  杀生害命这么多年,一直游离于法网之外,和警方打交道这种事儿,对于出嫁五次的南希来说,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由于心理准备严重不足,她很快就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犯罪史。

  1955年5月17日,南希认罪。鉴于她的性别问题,法院最终轻判她终身监禁。

  1965年,南希因患白血病,死于俄克拉何马州立监狱的监护病房,年六十。

  ①克拉克·盖博,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著名影星,代表作有《一夜风流》、《乱世佳人》。和本文女主角相同的是,盖博的一生也结过五次婚。

  ②乙醚,具有镇痛作用的麻醉药剂,曾经在医学界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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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24:0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第四部分 D-Day银行杀戮



  关注军事的朋友们都应该知道,所谓"D-Day"就是指1944年6月6日,盟军在欧洲西线战场上发起的,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登陆作战日--诺曼底登陆日。这一天,被西方军事学家称为"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一天"。

  42年后的这一天,在美国东部的一个小镇,一个军事迷"精心"策划了一场"军事行动",试图以此来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也由此上演了一出带着浓浓血腥味儿的闹剧。

  1986年6月6日,星期五;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巴斯镇,第一国家银行。

  总经理玛西亚比平时早几分钟打开了银行的大门,另外三名女职员都已经各就各位,准备好迎接这理应忙碌的一天。

  就在大约半小时以前,当地警方和新闻媒体都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声称有恐怖分子将在郊区机场引爆炸弹。一时间,警车、消防车、媒体采访车全都浩浩荡荡地开赴机场。周末的街头,寂静得让人感到些许不安。

  很快,银行就迎来了当天的第一位顾客,托马斯·马奇托,一位前海军陆战队队员。他坐在一名银行出纳的对面,准备提出一笔款子,然后去参加"老兵联谊会"举行的庆祝活动。这时,门外又走进一高一矮两名男子。他们似乎彼此并不认识,就像普通的银行客户一样,进门后分别坐在了两名出纳的面前。

  突然,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子从怀中掏出一把99毫米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对准面前的出纳员举枪便射。随后,另一个和他一起进来的高个男子,也掏出了一把点三八左轮手枪。顿时,银行内枪声大作。

  看到这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银行抢劫案。但是,如果您对劫匪打劫银行的"程序"有所了解的话,您就肯定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生活中,我们可能一辈子也碰不上一次银行抢劫案;不过,大量罪案类型的影视剧作品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让我们对这一高风险行业从业者的"业务手法"有所了解:首先,在进入银行之前,他们总会先戴上面具或头套(当然,玻璃丝袜也可以,而且比较经济),以防自己的庐山真面目被张贴得满大街都是。其次,抢银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求财,不到万不得已,劫匪是绝对不会开枪伤人的。他们手中的枪,主要是起到一个威胁恫吓的作用--试想,一个人站在银行的大厅里,两手空空断喝一声:全都不许动!周围人不把他当成精神病才怪;如果他的手里有枪,那效果可就截然不同了。再次,务必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劫掠到尽可能多的现金。最后,迅速撤离现场。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两个劫匪的作案过程吧!

  首先,他们都是面无遮拦,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银行。其次,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对银行职员进行威胁恫吓,而是十分平静地坐了下来。再次,他们根本就没有提到"钱"这个字,直接拔枪开始杀戮--知道的是抢银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黑帮复仇记呢!

  如果这两个人的确是以抢劫银行为目的,那我们只能说,他们真是蠢到家了。

  案发当时,在银行大堂内共有五人;其中三人被当场打死,另有两人身负重伤,昏死当场。为了确保不留下目击证人,两个歹徒又逐一检查了一遍被害人是否还有呼吸。他们好像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监视摄像头"的东西。

  杀完了人,这两个劫匪才匆匆忙忙抢了点钱,仓皇逃窜。那么他们一共抢走了多少钱呢?听好了,别把大家伙儿给雷着--2280块--这是抢银行吗?

  案发当时,在银行的内间办公室里还有两个职员。那两个人在听到大堂传来的枪声后,当机立断--决定跳窗出逃(什么叫两军相遇勇者胜啊,那都是骗人的!逃命要紧!)。他们随后躲在了银行外墙的一个垃圾箱后面,亲眼目睹两名劫匪驾车沿329号公路向西遁去。

  劫匪刚走,银行的保安员就到班了。这位迟到的保安员名叫瓦尔特,可不是保卫萨拉热窝那个。他刚把车停好,就看见两个银行同事慌慌张张地从垃圾箱后面窜了出来。大致了解完情况以后,瓦尔特发动引擎,一路狂追而去。虽说没撵上吧,好歹也把劫匪的车牌号给记下来了。

  直到这时,刚才那两个跳窗而逃的银行职员才想起来打电话报警。由于大部分警员都已经被派去了飞机场,所以调度起来耽误了不少时间。

  虽然如此,案发后仅数小时,那两个劫匪就被警方缉拿归案了。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不是警方神勇,实在是他们两个太无能了!无能到了让人忍俊不禁的地步,足以把美国所有银行劫匪的平均智力水平拉下好几个百分点。

  那么,这两个劫匪到底是什么人呢?

  矮个子戴眼镜的那位劫匪名叫马丁·阿佩尔,此君外表看起来瘦瘦小小,斯斯文文;尤其是一戴上那副黑框眼镜,还真有点凤凰卫视窦文涛大哥的意思。这起血腥银行劫案,就是由他"精心"策划出来的。高个子劫匪名叫斯坦利·赫索格,阿佩尔的跟班,本案第一受害人。为什么我把他叫做受害人呢?因为他之所以参与实施这次银行抢劫,完全是受了阿佩尔的"忽悠"。下面,我就用调侃的语气还原一下案发前不久,两个人的一段对话。



  阿佩尔:想赚快钱不?

  赫索格:想,做梦都想!

  阿佩尔:想就跟哥走!

  赫索格:嗯!干啥事儿啊?

  阿佩尔:抢银行。

  赫索格:风险是不是太大啦?

  阿佩尔:富贵险中求!

  赫索格:有道理……有啥计划没?

  阿佩尔:计划?那是必须地!真要动起手来,我就先来他一个调虎离山之计!

  赫索格:哥,你真有才!

  阿佩尔:嗯,他们都这么说……

  语言恶搞了一点,但和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是大致相符的。

  通过上面这段对话大家也能看得出来,阿佩尔和赫索格完全是两个处于智障边缘的蠢货。不客气地讲,当罪犯他们都不合格。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要是能研究出什么好的行动计划来,那也真是奇了怪了。

  对于赫索格来说,目的就是抢钱;无奈自己没脑子,一切全听阿佩尔的,结果跑进银行大开杀戒去了。至于阿佩尔,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众说纷纭。"呼声"最高的一种说法是:此君是个军事迷,尤其迷恋二战;他觉得自己是个天才的军事统帅,攻必取、战必克;平时不管干点什么事儿,都能被他称之为军事行动。就连他那辆二手的79年福特车,也被取了一艘航空母舰的名字,叫"莱克星顿号"--真是傻到冒泡。如果我们按照这种说法来考虑,那么阿佩尔抢劫银行的真正动机,很有可能就是要搞出一次真枪实弹的"军事行动",抢不抢钱,抢多少钱倒是其次的了。

  好了,下面来说说他们是怎样被警方抓到的。

  阿佩尔和赫索格还没有来得及欢庆他们的"胜利",就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他俩的新闻报道。两个人当时感觉非常奇怪:为什么警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他们如此多的情况呢?两个人在小屋里合计了一会儿,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开车上街转转,看看外面的形势如何。

  于是,两个人藏好枪,换好衣服,坐上"莱克星顿号",上街送死去了。

  人要是缺心眼啊,你拦都拦不住。阿佩尔的那辆"莱克星顿号",从车型到车貌,从车体颜色到车牌号,无一不在警方的掌握之中。

  "莱克星顿号"被开到街上以后,阿佩尔手搭凉棚往四下里一看--好家伙,到处都是警方设置的路障。两个蠢货情知不妙,还佯装镇定,开车绕行。很快,后面就跟上来一辆警车。惊心动魄的公路追逐还没开始就结束了--阿佩尔决定停车投降。

  警官:你俩这是干啥去啊?

  阿佩尔:啊,那什么,我刚买了一把左轮手枪,带我哥们去枪支俱乐部试枪。

  警官:哦,是这样啊。能让我看一下你的新枪吗?

  阿佩尔:我……好像忘带了……

  就这样,这位自以为攻必取、战必克的军事统帅,被一名普通警官给"俘虏"了。朋友们,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道理?不会撒谎就别撒。

  尽管两个蠢货矢口否认,但警方随后在阿佩尔的家里,不但找出了作案时使用的两把手枪,而且还找到了银行被抢走的2280块钱。铁证如山,不容他们继续抵赖。

  顺便交代一下阿佩尔的藏枪地点--吸顶灯的灯罩里。警方赶到他家进行搜查的时候,恰好天已经黑了;警方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开灯啦,灯一亮,灯罩里的枪影就显露无遗了。至于赃款嘛,拉开冰箱门就能看见啦!

  那天晚上,所有参与搜查阿佩尔家宅的警员,全都被雷得不轻。

  美国政府为阿佩尔和赫索格指定的代理律师名叫约翰·玛格尼利,据说此公在了解完案情后极其郁闷。不过,后来他倒是从这宗案件中获利不少--他就本案写了一本书,因为内容比较搞笑,曾经畅销一时。

  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嘛,说起来也非常有趣:赫索格始终坚称自己无罪;而阿佩尔不光认罪,还坚持让法院判他死刑。为了加速审理进程,能够早日被执行死刑,阿佩尔甚至拒绝代理律师为其辩护。总之,"不让我上电椅我就上诉!"地方法院最终满足了他的要求。

  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老生常谈了--在美国,要想处死一个人犯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根据宾夕法尼亚州州法的规定,所有的死刑判决必须要经过复议,即便是对于像阿佩尔这样求死心切的罪犯,也不能例外。这一复议不要紧,死刑被否决了,改判阿佩尔终身监禁。这一复议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政治力量也开始插手此案。1995年2月28日,阿佩尔再次被判处死刑,刑期定在4月份。

  这回阿佩尔算是如愿以偿了吧?不!这会儿他又不想死了!想拉我上电椅?没门!上诉!最后一直闹到了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那都是1999年的事儿了。2001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对阿佩尔作出如下判决:三个终身监禁,外加42-84年的刑期。至于赫索格嘛,早在13年前就被判了一个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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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9-17 10:2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第五部分 美国版佘祥林案



  美国CBS电视台在2003年播出了一部罪案类题材的电视连续剧ColdCase,至今已播放到第五季。Coldcase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指一些年代久远且悬而未决的案件,中文习惯翻译为"冷案"。生活中那些真实的冷案决不会像电视剧表现的那样:若干神探,剥茧抽丝,冲破重重迷雾,把一桩桩、一件件coldcase变成"hotcase"。我下面要给大家展现的,就是美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宗冷案。

  之所以起这样一个标题,是因为这两宗案件之间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当事人都是受到杀妻的指控,并因此而蒙冤入狱;从案发到两个当事人重获自由,这中间掐头去尾大约都是十一年。

  这两宗案件又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佘祥林一案的结局算得上是喜剧的话--毕竟当事人最终洗刷掉了蒙受多年的不白之冤--那么美国版佘祥林案中的当事人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山姆·谢泼德,这位曾经的医学博士,最终在穷困潦倒中悲惨地死去。该案至今悬而未决,成为美国司法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冷案之一;该案也成为新闻传媒影响司法公正最严重、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山姆·谢泼德的入狱,客观上折射出美国陪审团①制度的缺陷,至今仍是各国法学界研究的一个课题。

  高中时代的山姆·谢泼德非常出众:他不仅成绩优异,相貌不凡,而且还是学校里的体育健将,本人的家庭条件也相当优越,是同学们公认的"最有可能获得成功的人"。玛瑞琳·谢泼德(当然,我们这里使用的是她结婚以后改随丈夫的姓氏),身材高挑,出水芙蓉,有着一双迷人的淡褐色眼睛和一头漂亮的褐色长发。两个人在高中时代相知、相恋。1945年9月,山姆·谢泼德大学毕业后不久,二人终于结为连理。

  婚后,山姆·谢泼德继续攻读本专业,并一举拿下博士学位,后就业于洛杉矶郡②医院。

  山姆·谢泼德的父亲,理查德·谢泼德博士,以及他的两个哥哥也都是医生,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市共同经营着一家医院。他们特别希望山姆能够回到家乡帮助料理家族生意。1951年夏天,在父母和兄弟的一再劝说下,山姆携妻子,以及他们四岁大的儿子塞缪尔回归故里。

  在父亲的资助下,山姆在克利夫兰市郊的一个小镇购买了一栋别墅。社区周围的环境也十分宜人,坐在家里就可以俯瞰到美丽的伊利湖。为了不辜负父母、兄弟的期望,回到家乡后的山姆全身心地投身到医院的工作当中去;他的妻子玛瑞琳则在家里做起了全职主妇,平时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并在周末去教堂给社区居民义务讲课--解读《圣经》。

  夫妻二人谦和有礼、热情友善,深得社区居民的欢迎。在外人眼中,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金童玉女,可实际上呢?正应了那句老话: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由于山姆的不忠行为,他们的婚姻正在经受着考验。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惨案发生了。

  1954年7月3日。这天晚上,已有4个月身孕的玛瑞琳和丈夫山姆在家招待来访的邻居,埃亨夫妇。大家在一起相谈甚欢,客人很晚才尽兴离去。根据山姆在法庭上的供词:在邻居走后,由于夫妻之间还在打冷战,因此,山姆并没有跟随妻子上楼休息,而是倒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恐怕当时谁都不会想到,夫妻之间的这次冷战,最终竟以冷案收场。

  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山姆睡得不是很实。隐约间,他似乎听到楼上传来了妻子呼救的声音。山姆一骨碌从沙发上站起,跌跌撞撞地跑上了楼。在二楼的主卧里,山姆看见自己的妻子正在和一个"头发浓密的男子"进行打斗。山姆连忙冲上去保护妻子,不料,头部却重重地挨了一击。山姆顿时人事不省,摔倒在地板上。

  当山姆醒来时,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倒在血泊之中的妻子。他检查了一下妻子的脉搏,发现她已经死了。好一阵伤心难过之后,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儿子,于是转身出门,来到隔壁房间。万幸,小塞缪尔安然无恙,仍在酣睡。山姆长舒了一口气,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响动。山姆寻声下楼,发现自家的后门大开着,一个人影刚刚跑了出去。山姆也马上冲了出去,在后面紧紧追赶。随后,他和那个袭击者发生了一段打斗,后因头部再次受到重击,二次昏死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山姆再次从昏迷中醒来。他强忍着头部和颈部的阵阵剧痛,脚步蹒跚地回到妻子的卧室。"我当时觉得自己刚刚经历了一场可怕的噩梦。"但当他二次看到失去了生命气息的妻子和满床的血迹时,他知道,那绝非只是一场梦。

  此时的山姆想起了打电话求救。而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他首先想到的电话号码不是"911",而是小镇镇长斯宾塞家的电话。拨通电话后,山姆声音哽咽着说道:"看在上帝的分上,斯宾,快点过来!他们杀了我的玛瑞琳!"

  两家相距并不算远,斯宾塞夫妻迅速穿好衣服,驱车来到了山姆家。在那里,斯宾塞拨打了报警电话,时间是独立日清晨5点57分。

  4分钟后,巡警弗莱德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他一口气跑到楼上,看到了倒在床上、浑身是血的玛瑞琳。她的整个面部已经血肉模糊,难以辨认;四周的墙壁上也有少量喷射状血迹。弗莱德对山姆进行了简短的询问,随后对镇长斯宾塞说:如果单凭本镇的警力,恐难应付这一恶性杀人案,建议尽快联系克利夫兰市警察局,请求他们的支援。斯宾塞此时也慌了手脚,对弗莱德言听计从。当天中午时分,克利夫兰市警察局派来了两名有着丰富刑侦经验的干探:罗伯特·肖特克和帕特里克·加洛。

  就在警方赶到现场后不久,山姆被自己的兄弟,斯蒂夫·谢泼德医生接回医院接受救治;山姆的儿子,七岁的塞缪尔随后也被送到了叔叔家里。

  这起血腥杀戮打破了小镇往日的宁静。大批新闻记者蜂拥而至,方圆几十里也来了不少爱看热闹的居民。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超出了警方的预想。各类闲杂人等在山姆的家宅内外晃来晃去,无人管无人问;甚至有一些人大模大样地走进了案发现场,也没有受到阻拦。警方对于整个案发现场的保护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灾难性。

  在通往伊利湖的山路边,有人发现了山姆的医用挎包,内有山姆的一块手表和一枚大学兄弟会的戒指。这一物证和其他诸多物证一样,在被很多非办案人员逐一"察看"后才交到了警方的手里。

  当地的法医格伯估计的案发时间应该是在凌晨3点到4点之间。而被害人手上戴的腕表停在了3点15分的位置上。他在玛瑞琳的头部一共发现了35处伤痕,凶手在行凶时的疯狂程度可见一斑。甚至,作为验尸官,格伯还说了一句不该由他说,更不该对媒体说的话:案发现场没有破门闯入的痕迹。

  来自克利夫兰的两位警官在勘察完现场后,来到了山姆接受救治的医院,围绕案件的一些细节,对山姆进行了长时间的盘问。而盘问的中心,始终围绕着山姆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展开。这种做法的本意非常明显--山姆已经成为凶案的嫌疑犯。其实,警方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在美国,大约百分之三十的妇女被杀案,真凶不是被害人的丈夫就是被害人的男友。

  既然验尸官给出的案发时间是凌晨3点到4点之间,那么,在山姆打电话通知斯宾塞之前,应该有两到三个小时的空白。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没有破门而入的痕迹?为什么现场没有提取到第三者的指纹?为什么在玛瑞琳被害的过程中,他们的小儿子塞缪尔还能够安然入睡?为什么山姆家的狗在案发时没有叫?案发当时山姆穿的那件T恤衫又跑到哪里去了?对于所有这些疑问,山姆只有一个回答:我的头部受到过两次重击……我不知道。

  独立日当夜,俄亥俄州知名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威廉·科里根也去医院拜访了山姆。二人在畅谈了近三个小时后,科里根正式接受了山姆的邀请,成为他的代理律师。

  7月13日,在蒙蒙的细雨中,玛瑞琳·谢泼德的葬礼如期举行。山姆坐在轮椅上坚持出席了葬礼。当牧师诵念祷文的时候,山姆开始低声哭泣。葬礼结束后,山姆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宣布:悬赏十万美金,寻找破案线索。

  7月14日,一直处在家人保护下的山姆终于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本来,他想充分利用这次采访的机会,为自己争取一些公众的同情和支持。结果却适得其反,山姆说出了一些对自己很不利的话。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山姆除了回顾案发当夜的经历,再就是大谈自己和妻子曾经有过的幸福生活。说到动情之处,山姆痛哭失声,采访被迫中断了数次。

  应该说,山姆在媒体前的表现是非常得体的;但他也一定不知道,关于他和一个女护士的绯闻已经在坊间被炒得沸沸扬扬了。他越是说自己爱妻子,越是说自己的家庭和美,外界就越是怀疑他的清白。在此期间,甚至有报纸直接打出了如"为什么不审讯头号嫌疑犯?""停止拖延,马上将他(山姆)抓捕归案"的大字标题。

  就这样,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山姆就已经被媒体和社会公众定了罪。

  纵观山姆·谢泼德受审的前后经过,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新闻媒体的影子。他们总会在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分析和评判,随后,再把得出的结果灌输给社会公众,从而使山姆成为人们的众矢之的,令其百口莫辩。说白了,媒体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噱头,借机扩大知名度,增加报纸的销量。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他们发现山姆的奸情以后才愈演愈烈的。所以要怪,打根儿上起,还得怪山姆本人,谁让您作风不正、乱搞男女关系来着?如果事情只停留在这一层面上,停留在媒体和公众充当道德裁判的层面上,其实也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到了后来,事情的发展渐渐开始失控,从原来单纯的道德审判延伸到了司法审判的高度,这就是一挺可怕的事儿了。因为,山姆本人的出轨行为和凶杀案之间,从根本上来讲是没有直接关联的。我们总不能说一个有了外遇的丈夫就一定会杀掉妻子吧?或者说,一个有了外遇的丈夫,恰巧他的妻子被杀了,那他就一定是凶手吧?对吧,不能这么说,否则还要法官干什么呢?还要司法取证干什么呢?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这是道德层面的;杀人这种事儿,那可是法律层面的。如果把这两者混为一谈,那还不天下大乱啦?

  7月29日,山姆·谢泼德被警方以谋杀罪名正式拘捕。是夜,警方对他展开了"车轮大战"--四组警员轮番上阵,连续12个小时的不间断审讯。这样的审讯前后共持续了三天的时间,而且在此期间,警方还禁止山姆和他的代理律师会面。

  "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他们(克利夫兰警方)大声对我喊叫,说我有罪,羞辱我和我的家人……他们试图以此让我说出他们想要听到的答案。但我只能如实回答他们--我没有杀害我的妻子。"

  山姆被捕以后,案件也就随之进入了司法诉讼阶段。这里,我们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本案的主审法官,爱德华·莱森先生。这个头发花白,表情冷峻的七十岁老人,当时正忙于他的连任竞选。由于当时的公众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定山姆有罪,那么莱森法官也就不可避免地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做出了很多迎合选民的举动。

  莱森法官在受理此案后急于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妥善安置出庭旁听的新闻记者。为了取悦当地的新闻媒体,他居然下令在律师席的旁边增加了一张桌子,专供当地记者使用;旁听席的大部分座位,被指定给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新闻记者使用;在法庭的隔壁,更是腾出了一间屋子,提供给当地的一家广播电台使用。难怪在十年后,美国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将这次庭审称之为"新闻媒体的嘉年华"--的确名副其实。

  山姆的辩护律师科里根,首先就对莱森法官的这种作法提出了质疑。鉴于当地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舆论,他还向法院提出了延迟开庭日期,异地审理的合理要求。这一切,无一例外地遭到了莱森法官的回绝。

  1954年11月4日,山姆被控杀妻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当天首先出庭的是助理验尸官阿德尔森,他向陪审团成员详细描述了尸检的结果,并当庭播放了凶案现场的幻灯片,引起庭内阵阵骚动。

  验尸官陈述完毕,科里根律师离席,开始对他进行诘问。面对科里根连珠炮似的提问,阿德尔森多少显得有些慌张,最后被迫承认:他们并没有对被害人的伤口进行仔细检查,而且也漏掉了很关键的一项--没有查看被害人在死亡前后是否遭到过性侵犯。

  阿德尔森退庭后,紧接着被传唤的是案发前夜在山姆家里作客的埃亨夫妇。他们证明在7月3日的晚上,山姆的举止言谈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烦躁不安的表现。助理检察官马洪随后对他们进行诘问,诘问的中心就是谢泼德夫妻间的感情问题。埃亨女士承认,被害人玛瑞琳·谢泼德曾对她说过他们的婚姻出现了一些状况,因为山姆在外面另有新欢。

  随后出庭的是山姆的一位大学同窗,他的证词对山姆也比较不利。据他回忆说,山姆曾在七月初对他提起过正在考虑离婚的问题。

  庭审进行了快一个小时的时候,一位关键人物出场了。她就是山姆的绯闻女友,苏珊·海斯。这位漂亮的女护士不但承认了她和山姆之间的私情,而且还详细描述了自己和山姆交往的起始过程,甚至就连幽会过多少次,每次幽会的时间、地点都一一交代了个遍。在她退席离开后,此次庭审也告一段落。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在第一次庭审当中,整个案件的审理都是紧密围绕着"山姆是否对妻子忠诚""山姆是否准备抛弃发妻"此类问题展开的。似乎只要证实了这些疑问,这起凶杀案也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很明显,这是检察机关布下的一个陷阱,以此来误导陪审团成员的注意力和判断力,使他们从一开始就对山姆·谢泼德的人品产生质疑。而作为主审法官的爱德华·莱森,却由始至终一次也没有提示过陪审团,应该忽视那些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的证词。

  第二次开庭的时间是在12月2日。当天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山姆的哥哥,斯蒂夫·谢泼德。他在法庭上证明,在案发当日,他曾在弟弟家的马桶里发现一个漂浮的烟头。而众所周知的是,山姆和玛瑞琳都不吸烟,那枚烟头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留在现场的罪证。遗憾的是,那枚烟头后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后,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巡警弗莱德也出庭作证,确认了斯蒂夫的证词。

  在当天的庭审中,山姆的代理律师科里根还先后传唤了在山姆入院当日,对他进行过救治的两位医生出庭作证。这两位医生分别证明了山姆在入院之初,伤势确实十分严重。具体说就是脑颅骨受损,颈椎骨开裂,意识模糊。面对检察官的诘问,他们还否定了犯罪嫌疑人自我做伤的可能性--"除非他愿意冒着死亡的危险"。

  辩方的最后一名证人就是山姆本人。他再次重申,自己并没有和妻子讨论过离婚。尔后,他对陪审团成员讲述了自己在被捕后的所遭所遇--"车轮大战"。

  在山姆陈述完毕后,助理检察官马洪离席进行诘问。他反问山姆: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入室行凶者,那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力气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部数十次,却放过了你--本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呢?要知道,你曾两次昏迷,那个入室行凶者为什么没有对你的头部也击打数十次呢?说完,他面向陪审团成员说道:请公平地对待本案的被告,对其施以他对自己妻子的"仁慈"。

  为期六周的庭审结束了。在1954年圣诞节的前4天,陪审团达成了一致:被告人,山姆·谢泼德所控一级谋杀③罪名不成立--山姆几乎要跳了起来,但人家的话还没说完呢--二级谋杀④罪名成立!

  法官莱森随即宣读了对山姆·谢泼德的判决结果:终身监禁。

  我们姑且不谈山姆到底有没有杀死他的妻子--想谈也谈不清楚,单就陪审团裁定的罪名来看,其实他们也是稀里糊涂,莫衷一是。根据检控方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给山姆定罪;但考虑到当时社会各界对于案情的普遍认识,当庭释放被告人,好像又有点说不过去。最后那个二级谋杀罪名,其实就是一个折中的判决。通过这个判决我们也可以说,山姆·谢泼德就是头上顶着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关进大牢的。

  1955年1月7日,就在山姆·谢泼德被定罪的半个月后,他的老母亲在家中吞枪自杀;1月18日,山姆的父亲,理查德·谢泼德博士死于胃溃疡出血--这主要是由于此前六个月连着急带上火,饮食又没有规律造成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事人山姆·谢泼德当时内心的痛苦: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自己最爱的三个亲人都先后辞世,而自己却还要为清白而抗争。

  在山姆被定罪以后,美国一位知名的罪案专家,保罗·科克被允许进入了案发现场。在那里,他找出了一些可以证明山姆清白的证据。而这些证据,直到11年以后才被二审法庭取信。在整个案件被仓促审理结束后,逐渐冷静下来的美国民众发现:山姆·谢泼德所犯的最大一个错误,就是在与苏珊·海斯的奸情上作了伪证,但这和玛瑞琳的被杀并不构成直接关系啊!难怪一个新闻记者这样感叹道:山姆·谢泼德被指控谋杀,最终却因私通而被定罪!

  社会公众的观点当然不应该成为左右法庭判决的外在因素,但在山姆被审前后,这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却每天都在上演。山姆家人对于他的过度保护,也成为外界对于此案胡猜乱想的一个依据。而山姆的代理律师科里根,也由始至终没有学会该如何利用媒体。在他死后,他的继任者李·贝利却深谙此道。可在当时,这位后来蜚声美国司法界的大律师却正驾驶着战斗机,在美国海军服役呢。

  山姆被定罪后,他的代理律师科里根不停地为了翻案而四处奔走。怎奈"时不利兮骓不逝",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落空。

  1956年4月,美国俄亥俄州高等法院驳回山姆的上诉,维持原判;同年11月,美国高等法院也拒绝接手此案。但在这时,已经有一些官方人士意识到了山姆案的一些问题,比如俄亥俄州高等法院的大法官金斯利·塔夫特。他曾经将该案的庭审过程描述为"美国新闻媒体的一次'罗马假日'"。

  科里根在1961年年末因病去世后,山姆的两个兄弟又通过朋友介绍,为他找到了一个新的代理律师--李·贝利。

  当山姆在监狱中第一次见到李·贝利本人时,后者语出惊人:我的收费很高,但我保证"物超所值"!正是这一番豪言壮语,又重新点燃了山姆心中的希望之火。

  1963年4月,经过长时间的资料收集和精心筹划,李·贝利将一份人身保护权动议书上交到美国联邦法院。在这份动议书中,他尽数了在该案开庭审理之前,以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克利夫兰地方法院对于被告人宪法所赋予的权力的野蛮践踏,并基于此,要求推翻重新审理此案。这份动议书引起了当时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菲利克斯·弗兰克福德的高度重视,该案后来转交给了俄亥俄州代顿地方法院法官,卡尔·温顿处理。

  首战告捷后,李·贝利一鼓作气,逐一拜访了当年跟踪报道此案的多位新闻记者,并成功找到了一个非常有力的人证。一位名叫桃乐丝的专栏作家,愿意以书面的形式作证:在初审开庭前,主审法官莱森曾对此案有过如下评价:这是一宗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毫无疑问,山姆·谢泼德铁定有罪!

  虽然莱森法官早在1958年就已经过世了,但这份证词,无疑会在二审当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在李·贝利的不断努力下,美国公众竟然慢慢开始同情起山姆来,都觉得当年进行的是一场不公正的审判。为了能使该案在美国社会当中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李·贝利甚至多次参加美国知名的电视脱口秀节目,在嬉笑怒骂间,将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巧妙地转达给广大的电视观众。

  当时,美国国内还正在热播一部电视连续剧--《亡命天涯》。剧中讲述的就是一个被屈含冤,背负上杀妻罪名的外科医生,怎样亡命天涯,自己寻找真凶的故事。该剧的热播,再次掀起了美国广大民众对于山姆案的关注。

  1964年7月16日,美国俄亥俄州代顿地方法院法官通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终于做出了如下认定:山姆·谢泼德杀妻案在一审前后,侵犯了被告人五项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有鉴于此,山姆·谢泼德应被立即释放。

  山姆自由了!这一切来得既漫长又突然,但走得也很仓促。

  1965年5月,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以2∶1的投票结果驳回了地方法院的判决,维持原判决,山姆二度入狱。

  1966年11月1日,二审正式开庭。经过长达16天的庭审抗辩,法官宣判:被告人山姆·谢泼德无罪,当庭释放。

  就这样,山姆经历了噩梦般的逮捕、定罪、释放、再逮捕、再释放,前前后后长达11年的牢狱之灾。而该谋杀案本身仍然悬而未决,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宗著名的冷案。

  山姆被释放以后,又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人生当中经历了这么多的大喜大悲(还是以悲为主),山姆有点招架不住了。出狱后不久,他就沾染上了酗酒和吸毒等恶习。1970年4月6日,由于长时间过度酗酒,山姆死于肝功能衰竭。在他死前,这位曾经的骨科医学博士已经穷困潦倒,身无分文。

  他的儿子,塞缪尔·谢泼德,至今仍在为寻找真凶而四处奔走。

  "山姆杀妻案"的故事情节被改编成多部影视剧作品,其中最有名的一部,就是好莱坞于1993年上映的由哈里森·福特,汤米·李·琼斯主演的TheFugitive,中文译名《亡命天涯》。只不过,电影当中的那个医学博士有着"好莱坞式的结局"。

  时至今日,在美国民间,仍有许多人在关注此案,仍有许多人在争论不休:山姆有罪还是无罪?但这似乎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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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0:29: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第六部分 暗夜狂魔



  1960年2月29日,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厄尔巴索,出生了一个男婴,他是拉米雷斯家族的第五个孩子。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孩子是个先天性癫痫症患者;更加令人遗憾的是,他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除了他的作案手法令人切齿外,还有就是他的作案频度,堪称"前无古人"。

  这宗案件,陪审团敲定的开庭日期是1988年7月22日,直到次年的9月20日才告结案,号称是美国司法历史上审理时间最长、审理过程最艰难的案件之一。

  13宗谋杀、5宗谋杀未遂、11宗性侵犯、14宗入室抢劫--本文将带你走近美国历史上最凶残的罪犯之一--里卡多·拉米雷斯。

  里卡多·拉米雷斯出生于墨西哥移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工人阶级。拉米雷斯从小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脸上时刻都带着一副"委屈在心口难开"的憋闷相儿。尽管如此,对于拉米雷斯的父母而言,他还是五个孩子当中比较省心的一个,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

  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拉米雷斯从一个"乖孩子"变成"暗夜狂魔"相信也是有原因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追根溯源,简略地回顾一下他成长过程当中的一些"心路历程"。

  孩子是需要有偶像的。相信和我同龄的,在国内长大的读者朋友们,也一定都学习过雷锋、赖宁、张海迪、魏冬梅……一直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堂弟告诉我,在美国的校园里,他们没有接触过这么多英雄,学校也没有组织他们学习过什么英雄;作为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他们会自己去挑选心中的偶像、英雄。和美国的大多数孩子一样,小学时候、中学时候,我堂弟心中的偶像、他的超级英雄,都是他的父亲。

  里卡多·拉米雷斯在他12岁那年,也找到了自己心中的偶像--他的堂兄,迈克。

  迈克,退伍军人,打过越战,立过战功,曾服役于颇具传奇色彩的美军特种部队--"绿色贝雷塔"。仅凭这几条,相信足以让大多数十多岁的男孩子心驰神往了。12岁的拉米雷斯平时就喜欢和这位堂兄泡在一起,缠着他给自己讲战斗故事。而这位堂兄,可能也是难得有人崇拜他吧,也乐于和这么一个小屁孩儿分享战争的残酷、个人的神武。

  一开始,迈克只是绘声绘色地给他讲一些战斗故事;到了后来,可能是觉得干说不过瘾,这位迈克堂兄又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大摞,在越南期间拍摄的照片。您还用问吗,这些照片全都极尽暴力血腥之能事,不是屠杀战俘,就是折磨奸细、强奸当地妇女!好家伙,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感官震撼,哪里是一个12岁的小孩子所能承受得了的?

  您别担心,拉米雷斯他承受得了。不但承受得了,而且还觉得"受益匪浅"!从此,更是对自己这位堂兄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这期间,他还和堂兄迈克一起,偷偷吸食大麻。赶上迈克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开车带拉米雷斯出去兜风;跑到荒郊野外教他如何使用枪支,如何使用刀具,如何攻击人体的致命部位……简直就是一堂堂专家级的"杀手培训课"。

  话说有一天,拉米雷斯放学后,一头扎进了堂兄家里,继续听战斗故事。当时他不可能想到,自己即将亲历一场杀戮。

  迈克像往常一样,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比比划划,讲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精彩"非凡。突然,拉米雷斯的堂嫂走了进来,劈头盖脸地对自己的丈夫就是一顿数落;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哪,就知道哄孩子吹牛皮哪……

  在自己的崇拜者面前,迈克感到颜面尽失;他望了拉米雷斯一眼,然后回手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掏出一把枪,对妻子说了句:你给我闭嘴!随即扣动了扳机。

  拉米雷斯目睹了血案的整个经过,这会对他产生多大的心理冲击,我们不得而知;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伴随着那一声枪响,拉米雷斯的"杀手培训课"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鉴于迈克的越战背景,以及他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最后只被判入狱7年了事。一条人命,7年牢狱,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军旅背景是杀人执照?抑或是死刑豁免令?

  随着迈克的入狱,拉米雷斯出现了"偶像真空";他开始特立独行,离群寡居,思想、行为也变得越来越古怪,越来越难以为正常人所接受。到了18岁,他也成年了,也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瘾君子。他平时最大的爱好,除了吸食毒品就是吃糖,这也造就了他的一口烂牙和严重的口臭。

  照理说,像他这样的人,书不好好读,工作从来不去想,总得干点什么吧?嗯,他确实也没闲着。只不过他所干的那些事儿,也和他这个人一样,为正常人类所不齿。他爱玩邪教,具体点说,就是搞撒旦崇拜仪式这类东西。"我爱撒旦"曾一度成了他的口头禅。而成年后拉米雷斯的气质形象,也颇似撒旦的代言人:年纪轻轻,相貌枯槁,破衣烂衫,脏里吧唧,蓬头垢面,表情可憎。即便如此,当时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成为后来的"暗夜狂魔"。

  任何事物在发生质变以前,都会有一个或长或短的量变过程,拉米雷斯也不例外。一开始,拉米雷斯只是搞一些"小打小闹":贩个毒啦,行个窃啦,诸如此类,也因此而成为当地警局的常客。后来,拉米雷斯深感自己在家乡的名声实在太臭,人们对自己的戒备心理实在太强,这样很不利于自己"业务"的拓展,便悻悻然地跑到了南加州。身在异乡为异客,拉米雷斯也比较能"放得开手脚"。在此期间,他的犯罪手段也逐步升级,由原来的小偷小摸,发展到入室行窃。

  1984年6月28日的夜晚,拉米雷斯在给自己注射完可卡因后,晕晕乎乎地潜入了位于洛杉矶格拉塞尔公园附近的一所民宅。这家的主人是一位79岁高龄的老太太,名叫珍妮·文考,寡居。

  拉米雷斯先是轻手轻脚地在房间里翻找钱物,可是找了许久,竟然连一件像样的东西也没找到,更不用说什么现金、国库劵之类的了。拉米雷斯不由得火往上撞,杀机顿起。他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摸进了卧室,对着熟睡中的老太太就是一顿梨花暴雨般的狠刺!文考老太太的颈部由于中刀过多,几乎和整个躯干部分脱离开来。

  如果拉米雷斯就此打住的话,那么,我们或许还可以接受他是一个"正常人"--大家别皱眉,因为他随后干的事情,太不正常。

  面对着血淋淋的尸体,具体点说,当拉米雷斯面对着那具血淋淋的、79岁老妪的尸体时,他居然勃起了。随后,他脱去了老太太的睡裤……

  这是拉米雷斯犯下的第一桩血案。美国有句俗语:凡事有一就有二;而拉米雷斯后来的所作所为,对这句俗语进行了一种另类的诠释。

  第一次杀人过后,拉米雷斯足足在他的狗窝里闷了8个多月。毕竟他还是人,谋杀之前缺乏充足的思想准备,谋杀之后又没有相应的"理论武器"让他可以心安理得。我相信在这8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内心世界也一定经历过痛苦的挣扎;但,绝不会是善良与邪恶之间的挣扎,而是小恶与大恶之间的挣扎。最后,大恶胜了,持续5个多月的杀戮也随之展开。

  1985年3月17日。当晚11点30分左右,22岁的玛丽亚·赫尔南德兹疲惫不堪地下班归来。她把车开进车库锁好,手拿钥匙正要往外走,这时,迎面走来一个身材细高,头戴棒球帽的年轻人。这个人的帽檐儿被压得很低,以至于玛丽亚都没能看清楚他的长相;可是,那个陌生男子手中拿着的那支枪,玛丽亚可是一眼就看到了。就在来人举枪的一刹那,玛丽亚本能地抬手去护住自己的头部。

  要说这人不该死,总有解救。我们姑且不论这句话是唯心还是唯物了,总之,那天发生在玛丽亚身上的事情,堪称奇迹。陌生男子对着玛丽亚的头部开了一枪,这一枪不偏不倚,正打在玛丽亚手中的车钥匙上!要说这玛丽亚也真够机警的,枪声响过之后马上倒地装死。随后,她听见那个陌生男子拉门,走进了公寓。

  公寓里,玛丽亚的合租室友,34岁的黛尔·冈崎可就没她那么幸运了。头部中弹,当场死亡。在车库里装死的玛丽亚一直没动,大有"将装死进行到底"之势。直到她听见公寓里传来枪响,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居然爬了起来,想要进公寓里看一看。可就在她刚走到公寓大门前的时候,那个陌生男子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准备离开。这下子,不是自己个儿往枪口上撞吗?玛丽亚当时吓得是体如筛糠,抱着脑袋就蹲在了地上,连声求饶。

  就连玛丽亚本人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还没用完。那个陌生男人居然在思考片刻之后,转身离去了!

  相信不用我说,大家也都能猜得到,这个所谓的陌生男子,正是拉米雷斯。

  同一日。拉米雷斯枪杀完黛尔·冈崎之后,当夜,又跑到了距离玛丽亚公寓不远处的蒙特利公园,将一名30岁的台湾籍美国人余彩莲(音)拖出车外,连开数枪打死。

  1985年3月27日。64岁的快餐店老板文森特·扎扎拉,和他44岁的妻子麦卡锡被人射杀于家中。在现场找到的弹壳可以证实,该案与10天前的两起枪击案系同一人所为。

  文森特死在沙发上,子弹是近距离从他的左太阳穴贯入的;麦卡锡的尸体遭到肢解,双眼被挖出,其左胸位置被凶手用刀划了一个巨大的"T"型符号。事后的尸检解剖证实:麦卡锡女士是在死亡以后才遭到以上摧残的,令很多人都长出了一口气。另外,案发现场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家中的贵重财物亦有丢失。

  1985年4月14日。当晚,拉米雷斯在蒙特利公园附近再次作案。被害人是一对退休老夫妻,66岁的哈罗德·吴,还有他的妻子,63岁的吉恩·吴。由于两位老人是分房而睡,客观上为拉米雷斯作案提供了方便条件。他先是摸进了哈罗德的房间,把老人叫醒,而后对准老人的"人中"位置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老人的舌头,卡在喉骨上。而后,拉米雷斯用枪柄猛击老人头部,直至对方不省人事。随后,他又来到了吉恩老太太的卧室。先是一顿毒打,然后用拇指铐将老太太反铐住,并警告道:你要是敢出声,我就打死你!

  房子的主人都被制伏了,拉米雷斯开始挨个房间翻找值钱的财物。一番劫掠过后,拉米雷斯心满意足地返回到老太太的房间,粗暴地将其强奸了。不知何故,拉米雷斯并没有射杀吉恩女士,而是抱起赃物扬长而去。至此,媒体正式给拉米雷斯送了个绰号:"暗夜狂魔"。

  66岁的哈罗德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去;他的妻子,详尽地向警方描述了拉米雷斯的外貌特征,从而使得警方对他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自此,整个洛杉矶市陷入一片恐慌之中,私人购买枪支的数量与日飙升。而拉米雷斯,则以更加疯狂的姿态,大踏步地向地狱的深渊继续迈进。

  1985年5月29日,又有两名被害人浮出水面。她们分别是83岁的麦尔维尔·凯勒和她瘫痪在床的妹妹,80岁的布兰切·乌尔夫。二人头部均遭到钝器的反复击打,凶器是一把锤子,被凶手丢在了现场,锤柄已经开裂。法医估计,二人遭受袭击的时间应该是在两天前,即5月27日的晚上。被发现时,二人一息尚存。送往医院后,麦尔维尔很快就离开了人世,布兰切经过抢救死里逃生。

  最最令人无法容忍的是:83岁高龄的麦尔维尔,在案发时曾遭到过凶手的性侵犯!所有了解案情的人,无不咬牙切齿,恨不能将凶手生吞活剥了。然而,时隔一个月之后,拉米雷斯的另一罪行,将其变态程度拉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他强奸了一名年仅6岁的幼女。

  写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停下笔来,很郁闷地去想一个很郁闷的问题:拉米雷斯到底算是个什么东西?见过凶残的,没见过这么凶残的;见过变态的,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上至83岁的耄耋老人,下到年仅6岁、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他居然都可以毫无顾忌地下其毒手,人性何以扭曲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以下罪案简要列述:

  1985年5月30日。拉米雷斯闯入单身母亲、41岁的露丝·威尔逊家中,将其12岁的儿子关进壁橱,将露丝女士暴力强奸。所幸,拉米雷斯并未对这对母子下毒手。

  1985年6月27日。拉米雷斯在加州阿卡狄亚市①,强奸了一名年仅六岁的幼女。

  1985年6月28日。还是在阿卡狄亚市,32岁的帕蒂·希金斯被切断颈部横尸家中;财物遭洗劫。

  1985年7月2日。阿卡狄亚市,75岁的老妇人玛丽·佳能,和帕蒂遭受了同样的命运,颈部被切断,家中遭洗劫。

  1985年7月5日。阿卡狄亚市,拉米雷斯用铁棍袭击了16岁的迪卓娅·帕莫;被害人经抢救后幸存。

  1985年7月7日。洛杉矶市蒙特利公园附近,61岁的乔伊斯·尼尔森横尸家中,颅骨被钝器击碎。

  1985年7月7日。当日凌晨3点30分左右,63岁的琳达·福特纳(和上一被害人住在同一社区)被拉米雷斯唤醒,后被关入自家卫生间。拉米雷斯将房中贵重物品洗劫一空,又欲对老人施暴。后因未能正常勃起,狂怒离去。

  1985年7月20日。一对同为66岁的老夫妇,麦克逊和莱拉在家中被射杀,尸体被肢解,现场惨不忍睹。

  1985年7月20日。一身杀气的拉米雷斯闯入了阿萨马赫穆家,二话不说直接开枪射杀男主人,再对女主人大施淫威。当夜,拉米雷斯可谓"大丰收":所劫现金、珠宝总价超过三万美金。临走之时,又将被害人家中年仅8岁的儿子鸡奸……真是让人忍不住想骂娘了。

  1985年8月6日。此时的拉米雷斯早已是杀人不眨眼了,他闯入彼得森家后,直接对着熟睡中的夫妻二人头部各开一枪。正在他转身想要洗劫财物时,房子的男主人从床上一跃而起,号叫着向他扑来。由于事出突然,拉米雷斯毫无思想准备,举枪对被害人又连开两枪,慌忙中全部打空,最后狼狈地跳窗而逃。数小时后,医生从夫妻二人的头部,分别取出一颗子弹(呃,男主人可真够剽悍的了!)。

  1985年8月8日。拉米雷斯闯入中东移民齐亚的家中,按照作案"程序",先击毙男主人,再对女主人施暴。

  1985年8月18日。拉米雷斯将恐怖带到了旧金山。66岁的彼得·潘和自己的老伴芭芭拉,头部各中一弹;彼得当场死亡,芭芭拉虽然死里逃生,但是落下了终身残疾。旧金山警方很快就将此案和"暗夜狂魔"联系在了一起,把从被害人尸体上起出的子弹送往洛杉矶警局,很快就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暗夜狂魔"的魔爪已经伸向旧金山!一时间,旧金山市民人人自危。

  1985年8月24日。就在洛杉矶和旧金山警方如临大敌,四处搜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拉米雷斯又窜到了密森别渥市②。电脑工程师比尔和自己的未婚妻刚睡下不久,拉米雷斯便飘然而至。此时,他已经对实施犯罪"驾轻就熟"了。先是开枪重伤比尔,而后对其未婚妻几度施暴。

  相信大家一口气读到这里,一定对拉米雷斯有了各自不同的认识了。就其作案手法而言,是属于简单粗暴型的;他的作案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兽欲就是想搞点钱花;我们完全可以据此判定他只不过是一个低级下流愚蠢残暴的野兽,绝对算不上什么高智商罪犯;甚至美国的一些罪案专家根本不屑于将其列为上世纪的连环杀手之一,原因很简单--他没那个智商。

  就在拉米雷斯最后一次作案的当晚,他的行踪引起了当地社区一个小男孩的注意。

  当时,那个小男孩正在自家的车库里修理摩托车。由于该社区向来少见访客,因此,当拉米雷斯驾车从他家门前经过时,立刻引起了小男孩的注意。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当拉米雷斯驾车离开时,小男孩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


  第二天,社区发生凶案的消息不胫而走,小男孩立刻联系了当地警方。当地警方在得到车牌号码后,随即对可疑车辆展开调查。后查明,该车车主是洛杉矶市的一个餐厅老板,数月前报失。当地警方迅速将此调查结果通知了洛杉矶警方,引起后者的高度重视。

  两天后,这辆车出现在洛杉矶市兰帕特区的一条小巷里。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先是暗中对这辆车展开了24小时监控,"祈祷"犯罪嫌疑人能够回来取车。希望落空后,警方开始对该车进行仔细的搜查,并提取到一枚完整的指纹。这枚指纹马上被送往位于加州首府萨克拉曼多的联邦司法数据库进行核对。拉米雷斯的庐山真面目,终于呈现在了世人的面前。为了进一步核实,警方又将拉米雷斯的指纹,和半月前旧金山血案现场留下的一枚指纹进行比对,结果确定:这个拉米雷斯,就是"暗夜狂魔"。

  1985年8月30日,警方正式在媒体上公布了拉米雷斯的照片;8月31日,拉米雷斯落网。

  说起拉米雷斯的落网过程,还颇具黑色幽默的味道。当天,他刚从亚里桑那州一个兄弟家回来。一下长途汽车,他就看到满车站里全是警察,拉米雷斯立即警觉起来。为了不引人注意,他把步伐放缓,神情自若地往外走--他居然就这么走出来了!

  走出车站,拉米雷斯钻进了一家杂货店,想在里面暂避一时。店主是一个墨西哥移民,当他抬头看到拉米雷斯后,神情骤变,立刻用西班牙语大声喊道:ElAsesino!(杀人犯)拉米雷斯本人就是墨西哥裔,当然听得懂店主的话,他瞥了一眼店门口的报摊儿,赫然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刊登在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上。拉米雷斯意识到大事不好,抓起一份报纸拔腿就跑。

  惊慌失措的拉米雷斯一口气跑到一个停车场,他心中一动,决定偷车跑路。可您倒是看仔细点啊!他偷的那辆车,车主当时就躺在车底下修车呢!修着修着--咿,这车怎么开啦?

  就这样,车在前面开,车主手持一把修车用的扳手嗷嗷怪叫着在后面追。由于汽车在停车场内,左拐右拐的一直无法加速,没出半分钟就被车主追上了。车主恼火异常,一把将拉米雷斯从车里拖了出来,抡起扳手就是一顿狂殴。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认出了拉米雷斯,不禁惊呼道:他就是"暗夜狂魔"!

  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场群殴开始了。

  警察赶到的时候,拉米雷斯居然声音颤抖着向警方高呼救命!

  真是可恨、可恼、可笑!

  1988年7月22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号称美国司法史上审理时间最长、审理过程最艰难的案件之一;仅呈堂证物就多达四百余件,出庭证人也超过了一百人。此外,案件的正常审理过程,还出人意料地受到了来自外界的干扰。通过庭外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也可以从中窥视出,在美国这个光怪陆离的国度里,一切皆有可能。

  1988年8月3日,美国一家知名媒体报道一条惊人"内幕":拉米雷斯正在计划谋杀检察官!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同月14日的审理被迫中断,因为一位陪审团成员未能按时到庭--她在家中被人枪杀了!这条消息如同炸雷一般,令其余的十一位陪审团成员惶恐不已。人们纷纷猜测:难道这是拉米雷斯的同伙、或是他的崇拜者干的?

  虽然后来证实,遇害的陪审团成员系被她的男友所杀,凶手已经吞枪自尽,但是人们的恐惧心理并没有因此而减弱。

  如果说陪审团成员被杀事件,只能算是一个意外的"小插曲"的话,那么还有一件事,则在拉米雷斯落网后,一直伴随他始终。

  每次开庭审理时,法院内外总会聚集一些拉米雷斯的支持者,大多为四十岁上下的单身女性--这简直令人匪夷所思。像拉米雷斯这样凶残的罪犯,千刀万剐都不足以平民愤,那些粉丝们迷恋他什么呢?

  如果有读者认为,那些只不过是一些闲极无聊、随帮唱影瞎起哄的主,那您可就大错特错了,完全低估了她们的"热情"。

  拉米雷斯的粉丝团成员,除了每审必到,高呼支持口号外,平时也积极得很。在临时监押拉米雷斯的监狱里,他的个人信件数量是最多的;不仅如此,那些四十多岁的阿姨级粉丝,还时常带上亲手烘焙的小糕点前去探监,给拉米雷斯以莫大的关怀与支持。

  随着庭审的深入,拉米雷斯的死刑判决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就在这个时候,在不断壮大的粉丝当中,有一位名叫多琳·里奥的34岁妇女走了出来,表情严肃地对新闻媒体称:一旦法庭判处拉米雷斯死刑,自己将马上自杀殉情!

  这种跳梁小丑的把戏,居然引起了很多民间组织的高度关注。很快,人权机构介入了,妇女保护机构也介入了;他们时不时地还聚集在一起,跑到法院附近玩游行、搞请愿……简直是丑态百出,不一而足。

  1989年9月20日,陪审团经过深思熟虑,得出一致裁定:里卡多·拉米雷斯所控43项罪名,成立。同年10月3日,陪审团成员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拉米雷斯的死刑判决。毒气室将是"暗夜狂魔"人生的最后一站。

  拉米雷斯在法庭现场听完判决后,他面带微笑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什么了不起的!

  1989年11月9日,拉米雷斯被押往圣昆廷监狱,成为那里的第263名死刑犯。

  大家不要以为拉米雷斯被判死刑了,正义就能够得到伸张。在美国,处死一个罪犯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仅上诉过程就往往可以拖上几年、甚至十几年。拉米雷斯的最后一次上诉,于2006年9月7日被加州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决;但其执行死刑的日期却是定了又改,改了又定,定定改改,最后无限期推迟。

  伴随着漫长的上诉过程,当年那些在拉米雷斯魔爪下死里逃生的人们,有的早已作古--可以说是死不瞑目。虽说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被害人的家属能做到吗?更加令人气愤的是:1996年10月3日,36岁的拉米雷斯在狱中完婚!妻子就是那位要为自己殉情的多琳。

  ①阿卡狄亚市,位于美国洛杉矶市东北部21公里处,居民大约6万。在英语中,Arcadia有世外桃源之意。

  ②密森别渥市,位于洛杉矶市南80公里处,居民大约10万。号称"美国最安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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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眼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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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马克一下有时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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