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谁共鸣 于 2011-10-24 13:37 编辑
近日,广东佛山2岁女孩小悦悦被车碾过,十八路人视而不见的事件引起各方关注。人们纷纷抨击司机的恶劣行径和路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自南京「徐老太事件」、「彭宇案」后,类似的事屡见不鲜,社会的冷漠一次又一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此次事件,更带给国人巨大的心灵震动。
很多类似事件发生后,人们会把出现的原因归咎于法制的不健全。重新审视这些事,其实法制不健全的说法只是挡箭牌。
依靠法律是望梅止渴。诚然,在当今社会,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呼吁健全法制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呼吁了这么多年,有关部门依然未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章。仅在不久前,由卫生部出台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由此可见,不是职能部门不作为,而是面对错综复杂的突发事件,如何制定统一的规定?很多情况很难用法律来判定。当然,这不意味着职能部门不再做相关努力,只是依靠法律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依靠法律无法包罗万象。将我国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是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心愿。彼得斯定律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法律是人制定的,漏洞就必然存在,需要不断完善,即使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法规,也不可能包含所有情况,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很可能产生新的问题,人们再次面对类似情况,依然有所谓「冷漠的理由」。
依靠法律是治标不治本。人们总说见死不救,是害怕担负责任,给自己惹上麻烦。不要忘记,见死不救便是不道德行为。我们可以理解某些人走开不管,不代表我们认可这种行为。有些人是怕惹麻烦,但再大的麻烦与一个生命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还有一部分人,不是怕担责任,而是内心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说前者的「冷漠」,法律还能起作用,那后者的冷漠是法律所不能及的。此外,人们为何会产生救助他人会惹麻烦的想法,值得摆脱法律层面,做更深入的思考。依靠法律是为人们救助他人排除后顾之忧,但不是解决社会冷漠的办法。用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甚至存在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生疏的风险。说到底,不是法律的问题,是道德的问题,是社会风尚的问题。
想要改变「陌生人」社会的现状,要唤醒人们的良知,需要整个社会做出深刻的反省,要展开一场深入的文化活动来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要让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重新流动在大街小巷。 |